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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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備文件:個人履歷、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件及相關工作證明。 二、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另擇期約談,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請註明所應徵「藝文傳播處內容產業科副研究員」、地址及白天聯絡電話,若聯繫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 四、意者請於114年6月3日前寄送本會人事室(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缺亦可線上投遞(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 https://reurl.cc/8DAYOb ),並請將相關佐證於期限前上傳。 六、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如任職期間表現優良獲續聘者,得晉薪一級。 七、備用2名,備取期限為5個月。 八、請託關說,一律不予錄用。 九、聯絡電話:(02)8995-6988#592楊專員(人事問題)/楊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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