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4/05/01 作者:黃世明、王千道
摘要
本研究以苗栗縣獅潭鄉客家地方社會的衝突調解為主題,分析調解與民俗、民德、法律的交互關係,探究地方社會的調解功能、調解對衝突功能的作用以及調解成立於否對於衝突解決的認定等研究主題。整理文獻以解析衝突與調解的關聯性、調解制度的結構功能與變遷發展;其次則分析多年累積的調解案件之文本內容,結合訪談法以及參與觀察法,探究調解功能的發揮與衝突解決的問題。研究結果如下:一、調解制度的變遷,審核調解委員資格之機關由鄉民代表會移轉至法院,並未如預期得以審核產出更具有能力的調解委員,反而喪失了民意機關的監督功能。二、客庄地區的民俗、民德與相關法律,對調解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其中以地方派系勢力涉入民俗實踐邏輯,對調解的運作影響最大。三、調解成立,不表示衝突一定能解決;調解不成立,也不表示衝突無法解決,關鍵在於調解後,衝突雙方當事人的態度與採取的因應行動。
關鍵詞:調解、調解功能、調解制度、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