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筱毓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研二生)】
文章:
1.《反景入深林:人類學的關照、理論與實踐》第八章,頁209-230。
2. Political Systems of Highland Burma:A Study of Kachin Social
Structure.
London:The Athlone Press.
摘要:
透過不同的族群與文化討論對於族群的概念,在不同的族群以不同的文化差異來突顯各個族群對於族群性的議題。李區透過複雜的克欽社會中,比較貢紮、貢龍以及撣三種政治體制的區別。
重點整理:
1.國族主義,從十八世紀一直在發展,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殖民運動使國族主義更加突顯。
2.1983年葛爾納《國家與國族主義》:國族主義其實是因應工業化或者工業資本主義的發展而來的結果。
3.1983年安德生《想像的共同體》:結合歷史社會學、政治學理論、馬克思理論以及人類學強調被研究者的觀點之文化觀念,討論「國家可以作為想像的共同體」。
4.葛爾納和安德生需克服的問題:二者對現代國家的看法,是依據歐洲的歷史發展經驗來討論,因而充滿歐洲中心主義;安德生注意到意象的建構是透過文化的風格,但未能區分不同的文化在建構、想像自己國家或社群時有著不同的風格,因而未能進一步討論在不同文化或風格下,想像的共同體如何被建構。
5.1998年卡普法勒《人民的傳說,國家的神話:斯里蘭卡與澳洲的暴力,不容寬容,與政治文化》:現代民族國家的建構,是經由國族主義製造出國家文化為其成員膜拜的對象,而產生其力量。
6.在前蘇聯及東歐解體後,民族國家的研究更趨複雜,因:研究主題的性質不明、研究對象不清;此研究是建立在新的權利觀念之上,但到目前為止,權力性質的研究上未有新突破;國家力量式微,使原國家理論所具有的解釋力大受限制;此研究的牽涉層面複雜,除了具體的制度還包含抽象的文化概念,又必須結合這些層面,造成現象與解釋的複雜。
7.1969年巴特《族群與邊界:文化差異的社會組織》:透過「族群邊界」的概念,討論族群的範圍,及界定範圍的基礎。
8.
克易士的根本賦予論:族群性是天生的,就像親屬一樣;拿加塔的情境決定論:族群或是族群認同是易變的,會隨政治經濟條件而變動。根本賦予論→辨正的研途徑;情境決定論→折衷論點。
9.1990年林納欽與波易爾《大洋洲的文化認同與族群性》將族群性分為:孟德爾型:強調族群性是由類似親屬的繼嗣所決定,是天生的;拉馬克型:經由行為的轉變過程而來,是以實踐的結果建構其認同。
10.1995年阿士圖梯在馬達加斯加島西部濱海的韋柔人的研究及2004年鄭依憶《儀式、社會與族群》,討論族群性與族群認同,在不同文化有不同的文化方式來建構和表達。
關鍵字:
國族主義、族群、民族國家、歐洲中心主義、、社會、公民權、聖典化、族群邊界、製造差別、分層認同、根本賦予論、情境決定論、文化認同、群體認同、文化差異、本土理論、地緣界定的認同、認同、我群、克欽、共紮、貢龍、山官、撣人、儀禮、階級、聯姻。
問題討論:
國族、民族、族群本身就是一個複雜且難以定位的問題,如以台灣的例子來說,在目前仍然無法清楚的界定在現今的世界政權中,台灣的定位在何處,還是處於渾沌不明的狀態,台灣的族群社會,在政權的干預下,是令人難以觸碰的課題,因次族群的議題,在當今的世界中,是重要卻又難以解決的問題。讓我們結合第七章的政治與權力來看第八章的國族主義與族群,二者是密不可分的,可以說有群體社會的出現,伴隨之而來的即是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