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依萱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研二生)】
一、摘要
(一)厲鬼的定義
作者認為,無論是死後的喪葬、祭祀之事未得妥善處理的「非常」(非正常)之鬼,還是在「非自然」狀態(指死亡時的年齡、所在的處所、或終結的方式「異常」)去世者的鬼魂,或是「非自然」死亡又不得「正常」善後者,都有資格成為「厲」或是「厲鬼」。而民間對待厲鬼最普遍的方式,就是在特定時節祭拜「好兄弟」,要不然就是替各色各樣的厲鬼建造廟宇來安置他們的魂神,並以廟宇做為膜拜和舉行祭典的固定場所。
(二)廟宇的性質和厲鬼的種類
1、有應公(萬善爺)
(1)族群戰爭下的犧牲者
台灣是由移民潮所構成的社會,這些先來後到的居民為了爭奪土地、資
源和生存空間,再加上種族、語言和風俗習慣的差異,便常爆發衝突。而死
於這些衝突者的屍骸,或因禁忌、或因親友俱亡、或因隻身在台等因素,往往無人收埋而成枯骨殘軀散置荒野,其後須仰賴官府、善心人士、村里的力量加以集體埋葬,並在墓旁建立祠廟以便祭祀,而在廟門橫批的紅布上題有
「有求必應」或「萬善同歸」,因此「有應公」或「萬善爺」便成 這些鬼魂的代稱。
(2)兵戈擾攘下的亡魂
(3)大自然反噬下的死者
指沒通過惡浪、豪雨、地震、山崩和洪水試煉的來台先民。例如:石門 十八王公、瑞芳鎮九份的萬姓公。
(4)被遺棄與被遺忘的死者
2、大眾爺
奉祀有應公的祠廟,一般來說都會和墳墓、骸骨、或被丟棄的神主牌聯結在一起,而且廟裡通常沒有神像,而大眾爺廟大多供奉著神像,而且不一定附帶有墳墓或骸骨,甚至可以分靈而建廟。但是,有些地方則又和其他有應公廟沒什麼分別。學者對於大眾爺的看法歧異,台灣地區的大眾爺基本上呈現了三種不同的面貌:第一種是認為大眾爺與有應公沒有差別,只是孤魂野鬼的總稱;第二種是和佛教信仰(尤其是地藏王和冥府仰信)結合,成為冥府之神(即鬼酋),例如新莊的地藏庵;第三種是成為有名有姓的大將爺,而和一般的王爺沒什麼差別。
3、罪人之魂
指在刑場邊立廟、替義賊塑像(例如廖添丁、李師科)。
4、女性的厲鬼
(1)姑娘
不曾出嫁就過世的少女,在台灣習稱為「仙姑娘」。例如: 姑娘廟、仙 女娘廟。
(2)夫人
池頭夫人:有些人認為是看管冥界血池的女神,專門管理因產難而墮入
血池受罪的女性亡魂;也有人認為是一位在清咸豐3年被殺的孕婦。總之和 孕婦之死脫離不了關係,因此其被待產孕婦視為守護神。
臨水夫人:指陳靖姑,一位唐代脫胎而死的婦人,被視為是婦女和孩童 的守護神。
5、移植的神明-諸姓王爺稱鬼雄
台灣民間對「王爺」的分類有五:一是自然物的神靈,如松王爺、樟王
爺;二是歷史上的名人、帝王、大臣名將相,有姓名和功業可考者,如鄭成
功;三是也是歷史人物但死於非命的軍將、或慘遭冤殺的忠臣,如關聖帝君、
雙忠公(張巡與許遠)、三忠公(文天祥、張世傑、陸秀夫)、助順將軍(黃
道周);四是傳說中的歷史人物,有姓無名,生前有功名,卻死於非命,死 後為瘟神;五是道教系統的瘟神,如五瘟神(屬職務神)。
(三)巫覡、道士、僧尼與厲鬼的信徒
1、巫覡-厲鬼的代言人
在台灣,與厲鬼信仰(尤指王爺)關係最密切的為童乩,而童乩的基本職務為溝通人神,最常見的模式為「憑附」。
2、道士與僧尼
他們大多貶抑厲鬼在鬼神世界中的地位,在一些儀式中扮演著厲鬼的救贖者或宰制者的角色,如齋醮和中元普度。
3、厲鬼的信徒
指官員與民眾。但因崇拜理由和態度而有所別,前者可能因祀典規範、前朝遺烈、本朝義魂來崇拜,後者則是悲憫、恐懼、祈福、認同或是隨俗而祭拜。
二、閱讀心得與問題
(一)在作者對厲鬼的定義之下,台灣可以參拜的「神」,變得很少。
(二)對於「媽祖」林默娘亦是未出嫁而死亡的女性,其是否為厲鬼的問題,作者未多談。
(三)客家的「義民」對作者來說,明顯為厲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