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古儀瑩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研二生)】
一、 南部長老教會的傳入與擴展
馬雅各(J. L.
Maxwell)醫生是台灣首任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宣教師,出生於蘇格蘭,有完整的習醫過程,1863年受英國海外宣教會派遣到中國宣教,同年8月隨杜嘉德牧師自英國出發,1864年1月2日抵達廈門,為了到台灣宣教而學習閩南語,期間與杜牧師在廈門從事醫療傳教,1864年10月5日與杜牧師還有兩名廈門信徒搭船到台灣打狗(今高雄市),在台灣三週的時間他們走訪了打狗、府城(今台南市)和埤頭(今高雄縣鳳山),於同年10月30日回廈門。馬醫生認為府城非常熱鬧繁榮,適合在這裡開拓教區。
1865年5月馬醫生再度前往台灣府城,但是傳教過程受到相當大的阻礙,當地民眾對於西方醫療技術不了解,認為那些神奇的藥方是用人製造而成的,因而強力反對馬醫生在府城傳教。有研究指出,英國打狗領事曾以安全理由反對馬醫生在府城傳教,建議先在打狗傳教,但是馬醫生不願意遷就只有兩千人口的打狗,因此初在府城並未得到英商及領事人員的支持。
教會從漢人社會往原住民社會延伸,反而在原住民社會裡得到較多的回應,教會擴展的模式有;(1)遠距傳教;(2)平信徒自費;(3)佈道會;(4)大舉傳教與奮興會。
二、 南部教會傳教的阻力與對策
(一) 教會傳教的阻力
在傳統宗教與新興宗教之間的衝突,來自於:(1)台灣人民對新宗教的疑慮,認為教會受到的批評甚多,包括「入會無公媽(祖先)」、「希望節省祭拜費用」、「靠番仔勢」、「拿外國人的錢才願意出來傳教」,並且以傳統宗教的觀念看待長老教會,民眾也有人認為會信教是因為被下藥,被下藥者也會對其他人下藥,因此無不積極與信教者保持距離;(2)長老教會將傳統祖先祭拜視為偶像崇拜,必須要破除的迷信,若是全家信教的話,由牧師帶領長老、信徒到改信者家舉行「聖別禮拜」的儀式,將神像與神主牌焚毀,這種舉動造成台灣民眾的反彈,認為「落教,死無人哭」;(3)傳教者對本土宗教神明的鄙視,認為信徒祭拜的「柴頭尪仔」是不能吃、移動的木頭,既無法保護自己,也無法保護信眾,眾多的迎神賽會不過是花錢迷信而已,在基督教一神信仰裡,並不稱台灣的神明為「神」而是稱「佛」,在認知上即與台灣民眾有極大差異;(4)由於信教後不能再拜祖先,因此傳統「房」的觀念便無法延續下去,相對的,也就無法分到祖先的財產,在實際利益的衝突之下,許多人望之卻步。同時也有人為了避免繳交迎神賽會的費用而信教,祭典過後又再祭拜神明;(5)有民眾入教是為了取得宗教的庇護,或是仗勢欺人,因此信徒的品格不一,有這些負面的事情發生,使得一般民眾不願加入教會;(6)道明會與天主教長老會的競爭在於教義類似,加上能擺脫傳統宗教與祖先祭拜的人非常有限,因此有限之人成為兩派競相爭奪的對象;(7)長老教會內部衝突與長執牧師間的不和,使的一些非常虔誠的長老、信徒轉而加入真耶穌教會,長老教會的教堂也變成真耶穌教會的禮拜堂;(8)日治時期自日本傳入的聖教會對長老教會而言,聖教會的教義與長老教會較接近,也採取真耶穌教會的方針,向已信者傳教,「打亂人的信仰」、「對已受洗者再施予受洗」。上述例子可見當時新傳入台灣教義類似的教派之間沒有合作的空間,而是彼此不斷互相「牽羊」。
(二) 醫療事功與傳教
台灣南部屬熱帶氣候地區,向來被稱為瘴癘之地,瘧疾、眼疾、皮膚病、胸部疾病等最常見,因此長老教會利用醫療傳教方式讓病人治療期間,也同時講道理給他們聽。雖然醫療宣教師佔英國宣教師相當高比例,但仍然無法應付廣大的病患需求,因此醫療宣教師招收本地見習生的現象自馬雅各醫生開始,成為醫館的傳統。日治時期,見習生在結業之後有的留在醫館擔任醫生,有的自行開業,擔任「限地醫」。直到戴仁壽主理新樓醫院,政府規定見習生要經過考試才能從事醫療行為,帶領見習生的醫生也要經過考試,因為準備費時,所以自戴仁壽之後便不再收見習生。
奉派到各地的本土傳教人員也多隨身攜帶簡便藥品,供人討用,用減輕人體痛苦的方式帶領入教,不過有些傳道人員以賣藥為主,傳道為輔,影響民眾對教會的看法,教士會因此不斷禁止傳道先生賣藥。
女傳道學習助產方式,受到婦女歡迎,要傳教較容易,加上日治時期政府政策需要,新樓醫院曾開辦「產婆(助產士)講習所」,目的是配合教會傳教工作需要,帶動教會女信徒投入助產工作。
除了牧師和傳道外,平信徒的熱心傳教,使得一些教會因此而開拓出來。
(三) 教會的其它對策
教會對於「靠勢」的批評提出兩點:(1)透過本地教會努力,使長老教會成為本地人所傳的宗教,鼓勵信徒踴躍捐獻,讓教會財政獨立,傳教者不必再領英國宣教會的薪水,避免「吃番仔飯,傳番仔教」;(2)規勸傳教者不要用勢,也不要隨意批評本地宗教。
對於祖先祭拜的部份,有部分宣教師仍然主張應極力廢除信徒家的祖先牌位,但也有些人發現台灣人可以不拜神明,不能不拜祖先牌位,建議應改變現有傳教方式,符合在地文化,如此才能吸引更多人進入基督教。基督教教義中,「神跡」是被承認的,因此在傳教過程裡常常有神跡顯示的消息傳出來,尤其在各方神明求助無門下,基督教的神跡一出現,對聽道者或未聽道者來說,有其作用。
三、 南部長老教會的「自養」運動
「自養」即是希望本地窖會能夠達到自己負擔自己的費用,而不必依賴英國海外宣教會的經費補助,包括本堂教會的自養,和台灣全體長老教會對英國母會的自養。「慈善會」
四、 南部長老教會的「自傳」運動
「自傳」有兩個面向:(1)本地人將福音傳給本地人;(2)本地信徒自行承擔本地傳教的責任。台灣宣道會於1885年11月間成立,由個教會捐獻派人到澎湖傳道;1899年府城教會自己設立「府城宣教會」,對於台灣南部教會自傳、自養相當有幫助。此一現象表示台灣逐漸發展自己的宣教能力,積極將道理傳給更多人聽。教會學校(長老教中學、神學院)的設立,目的是要培養本土傳道人員,對於自傳更有幫助。
五、 南部長老教會的「自治」運動
教會「自治」即為教會信徒自己管理自己的教會。最先要達到的就是禮拜堂要成為「自立堂會」,除了要選長老外,還要財力自主,足夠支付牧師薪金及雜費,亦即個禮拜堂要有牧師和治理的長老組成「長老會」,成為所謂的「堂會」,今日所謂的「小會」。
1935年由於日本政府實施「醫院規則」,當時的新樓醫院有諸多需要改進的地方,教士會認為無法有效改善,加上彰化醫院經營較好,有意將兩院合一,放棄新樓醫院,南部大會委員開會認為不妥,與教士會協商後,教士會同意以四萬元賣給南部大會,後教士會將彰化醫院無條件贈與南部大會經營,1936年10月台南教士會聲明將南部大會承購新樓醫院的四萬元無息歸還給南部大會。本地教會向英國教士會爭取新樓醫院的態度來看,本地教會已具有人才與能力挑戰威權,逐步達成自治。
日本軍國主義對教會強力介入,在1940年9月日本、德國、義大利結盟,與英美呈現對立狀態,台南教士會在英國勸導下分批返國,英國母會與台灣教會關係結束,接著到來的是台灣教會的自治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