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093期 2009/09/01出刊/ 半月刊    

 

 

「2009桐遊客庄」圖文徵選活動簡章

【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壹、目的
邀請全國民眾記錄參與「2009客家桐花祭----白雪紛飛•桐鬧客庄」活動之心得或感言,分享「賞桐花、遊客庄」之感動,深度呈現客庄文化及桐花之美。

貳、主辦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參、徵稿主題
「桐遊客庄」作品,須為作者參與「2009客家桐花祭」創意藝文相關活動或人文旅遊及賞桐紀實的感動印象、遊歷心得的文學、攝影表現。

肆、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台灣之外籍人士)。本會及承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與,以維公平。

伍、報名規定
300字以內文字,並附上相關照片至少1張。參賽作品文字請電腦打字、以A4 紙張列印,照片請沖洗為3*5成品,不得格放、裱框、加色或電腦合成等技術加工,依序附貼於A4白紙上,並註明拍攝時間與地點。參賽作品請將圖文裝訂一起,以一式3份送件。

陸、活動時程
一、報名:自即日起至98年9月15日(星期二)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二、評選結果公布:98年11月10日(星期二)前,於本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及《INK印刻文學生活誌》十一月號同步公布。

柒、送件
一、請上本會網站連結「2009桐遊客庄」圖文徵選活動網頁,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圖文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35 臺北縣中和市中正路800號13樓之3,2009桐遊客庄圖文徵選活動工作小組收」,即可報名參加。
二、送件資料︰
(一)報名表1份,請逕至本會網站下載列印。
(二)同意書正本1份(請簽名或蓋章)。
(三)參賽圖文作品(一式3份)。

捌、評選準則
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分標準,由委員會訂定之。

玖、獎勵
不分名次,入選作品50篇,每篇作品頒發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入選作品將結集出版創意筆記書。

拾、著作財產權相關事項
一、參賽作品需為自行創作,非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且未參加過相關競賽;得獎作品如涉及抄襲或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侵權行為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二、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本會所有,作者應於送件時檢附「同意書」,且得獎後不得對本會主張著作人格權。
三、本會擁有得獎作品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利用權限(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權、公開播送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改作權、編輯權、散布權及發行權等權能),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四、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二、報名資料及作品,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三、若參選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四、報名參選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隨時於本會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不另行通知。

拾貳、活動洽詢專線:
《INK印刻文學生活誌》林小姐(02)2228-1626
e-mail:folliey@yahoo.com.tw


相關附件:
1.報名表
2.桐遊客庄雜誌拉頁


資料來源:
http://www.hakka.gov.tw/ct.asp?xItem=47075&ctNode=308&mp=307&p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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