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一、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客家音樂MV創作徵選活動,鼓勵有興趣者結合客家音樂與現代科技技術,創造客家音樂新意境,提供全新視、聽覺體驗,進而帶動客家音樂之流行與多元化。
二、報名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族群、國籍,只要對客家文化有興趣,想要發揮豐富的影像創意者,皆可報名參賽。
三、報名期間及方式:
即日起至2009年9月15日止 (以郵戳為憑)
。請將報名表等書面資料及參賽作品一併寄至「110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71巷33號1樓--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
活動小組」收,所有表件及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四、MV音樂素材:客家流行音樂。
五、創作表現方式:創作表現形式不拘,各種實拍、動畫與數位影像皆可。
六、評分標準:創意 (30%)、客家文化詮釋(40%)、視覺藝術表現 (30%)。
七、獎項及獎勵方式:
(一)首獎-年度客家MV獎:一名,獎金三十萬元,獎盃一座。
(二)最佳導演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三)最佳視覺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四)最佳創意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五)最佳客家文化詮釋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六)佳作獎:五名,獎金一萬元,獎盃一座。
(七)網路最佳人氣獎:一名,人氣贈品一份。
洽詢專線:
電話:(02)2768-0758#15
傳真:(02)2768-0798
資料來源:http://www.hakka-mv.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