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089期 2009/06/05出刊/月刊    

<此為學生習作園地,不代表本院立場>

 

文化詮釋的多面向

【文╱古儀瑩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研一生)】

  要解釋文化的內涵有許多面向可以切入,有從經濟、政治、社會、心理、宗教、法律、婚姻、親屬等等不同的研究核心,來探討一研究區裡與人有關的一切活動,而這些在日常生活中觀察到的「現象」(或稱「事實」),除了將他們記錄下來,有部分人類學家著重的工作是「詮釋」(或者「解釋」)這些「現象」的「意義」為何,除了解釋意義之外,更要呈現出每個研究區的特殊性,不傾向歸納出各文化之間的「通則」。人類的思考模式因文化不同而不同,這也是在文化研究上,必須置入當地的時空背景脈絡裡去思考,才不致造成偏誤。

  『「解釋」是分析事件的因果關係,「詮釋」是去說明多層面現象的意義。』這個在《反景入深林》的註腳,解開了我對「解釋」和「詮釋」的困惑,「詮釋」比「解釋」還要複雜且更深入,在文化研究過程裡,不僅要「描述」、「呈現」,更重要的是「詮釋」的部分,不僅要貼近當地人的觀點,還要使其他意義系統裡的人可以明白「這是什麼」。

  《見證與詮釋》頁392提到在觀察過程裡,記錄下來的行為互動,透過一系列的整理,再將所的得到的結論用到別的社會或更多的社會去修正,是一種「漸進體會」的修正,而不是以某個文化去「體驗」另一個文化的修正-這部份我有些疑惑,既然已經在一個文化區裡做研究,也整理了該地的意義網絡和文化系統,所得到的結論應是獨一無二屬於當地的結論,為何還要運用到別的社會(不同文化背景的社會?)去修正?如果兩者(或多個)間的時空脈絡、人口組成、社會結構、意義網絡不同的話,如何互相修正?要修正什麼?

  若有人類學者想研究自己熟悉的社會環境,使用的觀點或是結論會不會比較貼近當地?又或者這樣的方式會有其盲點?

  為什麼我們需要建立一套當地社會的通則?似乎是希望在這些通則中找到事物運作的秩序,有了秩序就不會「亂」。通則真的那麼重要嗎?很多事情不是通則可以概括,甚至通則有也其區域的限制。例如我們常說的「客家」,就一定是同一個樣子嗎,但是我們的政府機關常常為了方便推廣,塑造出一個「客家樣版」,讓不懂客家的人,以為客家就是那樣。特殊和變異往往無法用通則來詮釋,什麼樣的狀況下,通則有其合理且合適的存在?

  文化研究有許多方向,不必要侷限在某一類的學科背景裡,學習眾多學科的目的是要增加看事情的廣度,加上時間縱深更能夠形成有厚度的論述。而那麼多地方性研究的「理論」都是對人、事、時、地、物的諸多看法、解釋,若真要推論到其地方,是必須要小心使用,以免誤解(用)了「理論」本身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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