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客語民謠歌詞獎
【文、圖/轉載自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一、 參賽作品以鄧雨賢先生代表作品《雨夜花》、《望春風》、《月夜愁》、《四季紅》中任選一首曲調,進行客語填詞創作。(一)歌詞:以客語漢字撰寫(客語漢字之標準,請至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查詢);得獎的作品,主辦單位保有出版修正權利。(二)參賽者須提供鄧雨賢先生原曲及客語歌詞之樂譜。
二、 以未曾發行、參加比賽入圍或得獎之作品為限。
註:發行,指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4款所定義之「權利人散布能滿足公眾合理需要之重製物」;在著作之原件或其已發行之重製物上,以通常之方法表示著作人之本名或眾所周知之別名者,推定為該著作之著作人,且準用著作發行日期、地點及著作財產權人之推定等;包含實體發行及數位發行。
三、 不得為抄襲、翻譯改作之作品。
四、 作品之著作權屬創作者所有,冒名頂替者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五、 參賽資格:凡對客家文化或音樂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11年9月20日
報名簡章請見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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