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電子報 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292期 2018/01/01 出刊/ 半月刊

 

 

客台的想像——「今日原視,明日客台?」座談會

【文/池姵萱/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四年級】

 

《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其中條文要求設立「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亦即客家電視台將脫離公廣集團。修正立意良善,但董監事之遴選由行政院長提名,卻引起公民團體對於公共媒體獨立性之疑問,將影響至未來客台定位。由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辦的座談會,教授林福岳擔任主持,廣邀各方專家學者,包含教授羅世宏、客台方出席者楊鈺崑、客台諮議委員會召集人湯昇榮以及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伍杜.米將共同與會,期望引起公民對於此議題的關注,亦承擔起媒體監督政府的社會責任。
客台從2003年成立至今,已有十五年的光陰,然而它卻仍是以標案的型態存在,委由公共電視經營,台灣公共媒體資源相對有限,經費運用有窒礙難行之處,難以進行長遠規劃。對此羅世宏建議,文化部與客委會應在此多加溝通、合作與資源整合,文化部成立宗旨本具維護弱勢及少數族群文化權益的義務,而客委會更是專責主管機關。湯昇榮經歷客台成立的關鍵時期,並身為客台諮議委員會召集人,他提及當時客台雖是於台灣電視黃金時代末期倉促地成立,寄託於台視下,卻接連製作出如《奧林P客》、《出境事務所》等口碑節目,具有良好運作模式,亦值得政府對其投入較多資源以及制定良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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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的「還我母語」運動,訴求全面開放客語電視節目,體現民主的公民不服從,今年正值三十週年,楊鈺崑說明,族群媒體的公共性是其中必然原則,然而客台的工作權益,卻可能在此次挪移中縮減,勞動條件下降。伍杜.米將的與會,更是期望以2014年原住民族電視台脫離公廣集團的例子借鏡,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的設置使得政治勢力介入甚深,直至2016年才修法,過程中監督團體的轉移以及內部改組的因素,年資無法累積計算,變相減薪、裁員,造成員工權益受損。此次的呼籲不僅是檢視客家電視台現正面臨爭議,亦同時正視原民電視台所遭逢的問題,使族群媒體環境加以改善。
楊鈺崑表示,族群媒體最大的理想便是沒有族群媒體,使得族群語言、文化能夠自然而然地滲透至各個頻道,甚至是現今數位匯流下的各個平台。上述同理,並非設置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公共電視便不需推動客家,《公共電視法》中,明訂節目的製播保持多元性、客觀性、公平性及兼顧族群之均衡性。除此之外,還包含文化部現正研擬的《公共媒體法》,搭上科技匯流列車,在整體性思維下規劃公共媒體政策,直接地影響著客家電視的營運,以及我們對於族群媒體的想像,我們對於客家電視台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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