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電子報 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200期 2014/03/01 出刊/ 半月刊

 

 

非營利組織產業化之研究--以財團法人基金會為例

執行期間: 94 08 01 日至95 07 31

執行單位: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政治經濟研究所

計畫主持人: 陳定銘

計畫參與人員: 王姿晴

95 1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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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本研究「非營利組織產業化之研究—以財團法人基金會為例」,在目前經濟不景氣、捐款數額逐漸降低的情況下,有些基金會開始走向產業化的現象,本研究欲瞭解產業化的基金會是否會造成其公益使命的偏離,因而發生「目標置移」的危機,並探討非營利組織產業化後,財團法人基金會如何應用產業化的觀念,強化其運作的策略與功能,藉以有效的實踐其公益使命。因此,以質性研究法針對國內非營利組織產業化經營進行個案研究,以喜瑪拉雅基金會、陽光基金會、心路基金會、喜憨兒基金會、富邦慈善基金會、信誼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等進行深度訪談,以瞭解其實際運作狀況,且配合非營利組織產業化相關理論,深入研討並提出適合我國非營利組織產業化經營的建議。

 

    研究發現我國非營利組織普遍對「產業化」多採取肯定與正面的態度,訪談的各家基金會,走向產業化後,並未有目標置移的現象,仍是保持原有使命。綜合結論與建議包括:一、政府輔導非營利組織產業化:由於現在政府財政緊縮,無暇顧及非營利組織的營運發展,為了防止非營利組織施行產業化有使命偏移的現象,政府應要求其財務業務公開透明化,如:資訊公開法的通過、上網或是在出版的刊物上公告其財務報表,或是要求其資訊公開化。二、非營利組織自律:非營利組織走向產業化的同時,更應加強其財務公開化,除此之外,非營利組織可以用策略聯盟的方式,有些企業成立的非營利組織可以和一些有能力但資金不足的非營利組織聯盟,一起舉辦活動等,達到資源共享的成果。三、社會大眾監督機制:以公益使命為導向的非營利組織,應發揮其功能給社會大眾一個完整的報告,利用全民的力量做到監督機制,對於用心投入的非營利組織應給予鼓勵,對於利用公益做為號召卻未做到的非營利組織,則要發揮社會大眾制裁的力量給予懲戒,發揮全民監督的功能。

 

關鍵詞:非營利組織、財團法人基金會、產業化、課責

 

 

資料來源:http://web1.ns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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