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76期 2013/03/01出刊/ 半月刊

 

 

探討書目:《從「客仔」到「義民」-清初南台灣的移民開發和社會動亂》
臺灣大學歷史系 李文良教授

【文/林詩文(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研究所研一生)】

 

第二節《南台灣客家的移住與開莊傳說》 重點摘要
  康熙五十年代(1711-1720),在臺灣縣級方志首次出現的「客」的記載,其實也反映了「客」的勢力已經強大到不容忽視的地步,他們移住當地的時間應 該早於康熙五十年(1711)。然而,目前我們尚未在更早的歷史文獻中,找到有關「客」的任何蹤跡,關於他們在當地居住和活動的歷史過程,只能藉助於地方 的民間傳說。
  綜合田野訪談和族譜資料而撰的《六堆客家鄉土志》表明,屏東平原的客家人是在1680年代隨清廷征臺部隊渡海而來,他們在降服明鄭勢力後,被政府安置在一 個叫做「濫濫莊」的地方,從事土地開墾。後來他們也陸續回到原鄉招徠墾民,並以濫濫莊為基地再向外擴散、移居開來,成為今日六堆的樣態,為當時移住的原因 與時間。
  開莊傳說的開始可以歸納為三種主要的類型:第一種類型最為普遍,包括中堆竹田鄉、先鋒堆萬巒鄉、後堆內埔鄉、前堆麟洛鄉、左堆佳冬鄉等五鄉,傳說指他們的祖先來到現住地之前,都曾經住過一個相同的地點,即濫濫莊。
  第二種類型是前堆的長治鄉,其傳說特別強調他們一開始就和到濫濫莊墾殖的那群人不同。轉為獨立經營土地開墾。
  第三種類型則是右堆的高樹鄉和美濃鎮,這個地方的人強調他們在地方動亂中協助政府平定動亂而獲得「義民」的身份,然後再以這樣的身份向所轄的鳳山知縣申請並獲准開墾,其經歷和過程都經過朝廷的認可。以下,李文良教授將進一步說明這三類開莊傳說所具有的共同意義。
  第一種開莊傳說類型中的濫濫莊,被現在南臺灣地區的客家人視為先祖的發祥地。然而,目前的研究考證普遍同意,歷史時期的濫濫莊是今天屏東縣萬丹鄉的濫莊。 因此,有趣的問題是:被視為六堆發祥之地的濫濫莊,卻不在後來所謂的六堆之空間範圍內。甚至,現居於濫莊的族群還是歷史時期和客家人水火不容的閩南人。那 麼,位於萬丹的濫濫莊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地方呢?這個地方和客家人在屏東平原立足以及擴張勢力具有怎樣的歷史關連呢?
  康熙三十五年(1696)出版的《臺灣府志》提及,方志的本文內,在里之下的街、莊、社,卻依然僅有熟番部落,並沒有漢莊和市街。不過,在該府志的「臺灣府總
  圖」內卻繪有當時屏東平原唯一的漢莊 「萬丹民社」。儘管目前我們還不清楚所謂的「萬丹民社」的性質,但可以肯定的是,萬丹這個地方在官方敘述屏東平原之漢人開發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
  從康熙晚期的地圖也說明:即使當時屏東平原的客家社會已然成立,但在官府的地方志書中卻不被顯現出來,不只〈里坊〉沒有記錄他們的村落,地圖中萬丹民社以 東,即緊接生番住居的山區也完全沒有畫出客家地域。這多少意味着康熙晚期的客家雖已在當地墾居,卻尚未能獲得編修志書的閩籍士紳以及地方官府接納的尷尬處 境。但依據清代土地開墾的法律程序,當地方官府准許開墾申請案後,會同時核發告示、墾照兩種文件。告示是發到鄉村中張貼,表示該地已經准給某人開墾;墾照 則是發給申請人,作為
他取得土地開墾權的證明。康熙年間,「濫濫莊」曾獲得官府准許進行合法開墾,而客家移民表明自己的祖先清初曾在此居 住,有助於強調自己是當地合法墾民的身份。南臺灣客家的濫濫莊傳說,其實可以被看成是沒有事先獲得合法墾照的拓墾民,在講一個他們跟墾照有關的歷史故事。 我們也可以推測,他們之所以特別提到和墾照之間的歷史關連,主要就是因為他們本身沒有獲得墾照。
  第二種類型,亦即長治鄉的初期拓墾情形,現存可考的文獻是,一位自稱最早投資該地開發的盧氏家族之後代,在20世紀初向當時統治臺灣的日本人政府提出的一 份訴訟狀。盧氏在訴訟狀中表示:他的祖先在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時和林、李兩姓合資購買了港西里長興等莊荒埔,後來陸續墾成七個村莊,並拈鬮分管, 每個家族各分得二到三個村莊。盧家在20世紀初提出訴訟的原因是,他們分得的一個村莊在道光年間曾被洪水沖失,土地浮復之後卻為鄰近的粵人佔墾。這些粵人 在日本政府進行土地調查時,不願意承認盧家為業主及繳納地租,試圖奪取業主權。盧家後代在20世紀初提起訴訟時,雖然聲稱手中擁有契約文書,卻沒有提交給 官府,也沒有提到他們以前如何管理鄉村中的田產。但是可以確定的是,當時盧家確實居住在臺南府城。盧家也用「粵人之荒暴,恃強霸奪」來稱呼那些他們認為佔 墾土地卻不願意納租的佃人們。藉此我們可以了解,閩籍墾戶盧、李、林在一開始可能就住在府城,只聘請管事在鄉村中管理粵籍墾佃和田產。
  六堆開莊傳說中比較特別的,是被歸為「右堆」的美濃鎮以及高樹鄉。第三種傳說。美、高地區的開發,和從濫濫莊來到武洛莊墾殖的客家人有關。鍾壬壽認為:這 批客家人因受到週邊閩人的威脅,利用自己在朱一貴、吳福生事件中協助平定動亂的義民身份,向縣官請准開墾並移住該地,這些事也都曾經向朝廷報備獲准。被鍾 壬壽用作佐證的文獻,是據稱由右堆義民領袖林桂山、林豐山兄弟在乾隆元年(1736)所立的一塊石碑。仔細閱讀碑文可以發現,他們之所以在乾隆元年 (1736)立這座石碑,主要是因為他們重修廟宇完成,舉行祭典,事實上,立碑的行動並不是宣示漢人「開莊」和「始墾」,兩者之間並沒有直接的關係。甚 至,與其說這方石碑表明他們從乾隆元年始墾該地,毋寧說表明他們早在乾隆之前已經在當地有了一定程度的拓墾活動了。只不過這個時候剛好蓋了新廟,他們就立 了一塊碑,順便也說明他們來到這個地方的歷史過程。由於美濃、高樹一帶和朱一貴事件的叛亂有關,亂後也被劃為禁地。所以,這樣的一個故事 義民的身份、朝廷的褒賞、縣官合法准墾 顯然是為了解釋他們為何能在當時被列為禁地的界外地區開墾和居住。

  李文良教授在此節的論點,認為從上述的討論我們也了解,他們之所以特別強調和墾照之間的歷史關連,是因為他們本身並沒有獲得墾照。此外,從美濃、高樹地區 的傳說我們也可以發現,除了官府核發的墾照外,他們特別強調義民的身份 「義民」是官府因他們協助平亂而賞賜的。他們敘說義民的故事,和他們在界外地區非法的墾殖活動有關。這也提醒我們,要了解屏東平原的開發史,必須特別注意 地方社會的動亂。當然,不管是強調墾照的證件或義民身份,都和王朝政府的正統性有關,是在說明他們在當地墾殖居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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