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轉載自客家電視台】
北台灣客家信仰盛事,新竹縣新埔褒忠義民祭即將登場,不過義民廟卻爆出,董事長改選之後未交接的爭議,在2月董事長改選時,董事會選出新任董事長徐德馨,並將結果,送交新竹縣民政處報備,此舉引發,前任董事長林光華不滿,認為董事會,未邀集全部董事投票,過程也有瑕疵,因此認為選舉結果不具效力,造成新舊任董事長,至今仍未交接。
新埔褒忠義民廟的董事會成員,是由輪值義民祭典區15聯庄,推派36位代表所組成,主要掌管,廟方金錢、土地等廟產,不過在今年2月24日,進行董事長選舉時,有28位董事出席投票,徐德馨獲得16票,當選新任董事長,但前任董事長林光華卻質疑,選舉結果不是由他向新竹縣政府申報,並不符合義民廟董事會管理辦法,因此認為選舉結果有瑕疵。
新埔褒忠義民廟前董事長 林光華:「這個會議的結果,要我召集人提出申報,縣政府也未注意,這(義民廟)是財團法人,還要經過法院登記,登記後手續才算完備。」
新埔褒忠義民廟董事長 徐德馨:「2月24號我宣示以後,我就是董事長,誰都不能講了,移不移交又是另外一件事情,跟這廟沒有關係,因為這東西我們有常務監事,我們有董事自然會督導。」
對於新任董事長徐德韾的說法,前任董事長林光華表示存疑,他認為義民廟印信,和相關文件都未移交,廟方常務監事和董事的督導,依法應不具效力。
新埔褒忠義民廟前董事長 林光華:「他(徐德馨)發文說,他已經在24號接篆視事,印章在我這裡他怎麼接篆呢?要依法律,這是合議制的董事會,他沒有經過大家(投票表決),怎麼能移交。」
新埔褒忠義民廟董事長 徐德馨:「前面的人不交接,我們也沒辦法,我們只能按照依法行事,新的(印信)送去縣府,縣府核准就好了,這是合法的,我們都按照正常程序去做。」
對於義民廟董事長未交接的爭議,新竹縣民政處表示,依據內政部宗教業務財團法人規定,廟方選出董事長之後,須向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新竹縣政府報備,經過審理後核准,而縣府只是被動接受結果,無權干涉廟方內部選舉。
新竹縣民政處處長 吳聲祺:「宣布就任開始時,他的任期就開始計算,所以這次縣政府,對義民廟董事和監事選舉,依照內政部轉司法院祕書長,(民國)73年公文的規定,所以縣政府才核准。」
雖然義民廟改選董事長,是經過董事會董事們投票的結果,仍具備董事身分的林光華表示,如果沒有義民廟財產清冊,並進行移交事宜的話,新任董事長的合法性,就受人存疑,他不排除依法提出告訴,並提出罷免義民廟董事長,徐德馨職務,雖然董事長事務由誰來做還有爭議,但是廟方強調,不會影響今年義民祭的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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