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63期 2012/08/15出刊/ 半月刊
客委會推動客庄傳統市場創意改造暨客家產業交流平台 8月31日前受理提案歡迎地方政府踴躍申請
【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近日訂定102年度「客家文化加值產業公共設施補助徵選計畫」,將補助69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所屬地方政府,強化區內客家文化產業意象。自即日起至本(101)年8月31日止受理,凡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所屬之地方政府皆可提案申請。 為落實客家基本法第六條有關加強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文化產業傳承及發揚之規定,客家委員會自101年度起針對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提供客家文化產業公共設施相關補助,辦理「客家文化加值產業公共設施補助徵選計畫」,協助客家產業相關工程建置,並推展綠色觀光休閒產業,以期帶動客家地區產業環境發展,活絡客庄產業經濟。 繼101年度以「建置客庄意象暨客家產業交流平台」為徵選主題, 102年度將以「客庄傳統市場創意改造暨客家產業交流平台建置」為徵選主題,增加客庄傳統市場的改造相關設施工程補助,鼓勵地方政府保留傳統原味精神,注入新意,呈現全新風貌,以提升市場環境品質及活化利用率,促進客庄經濟繁榮。徵選計畫於(101)年8月31日前受理申請,歡迎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11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及69個鄉(鎮、市、區)公所踴躍提案。 詳情請上客家委員會網站(www.hakka.gov.tw)查詢、下載相關申請須知及報名資料(http://www.hakka.gov.tw/dl.asp?fileName=2213102502.doc)。 資料來源:http://www.hakka.gov.tw/ct.asp?xItem=127105&ctNode=2159&mp=2013
【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近日訂定102年度「客家文化加值產業公共設施補助徵選計畫」,將補助69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所屬地方政府,強化區內客家文化產業意象。自即日起至本(101)年8月31日止受理,凡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所屬之地方政府皆可提案申請。 為落實客家基本法第六條有關加強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文化產業傳承及發揚之規定,客家委員會自101年度起針對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提供客家文化產業公共設施相關補助,辦理「客家文化加值產業公共設施補助徵選計畫」,協助客家產業相關工程建置,並推展綠色觀光休閒產業,以期帶動客家地區產業環境發展,活絡客庄產業經濟。 繼101年度以「建置客庄意象暨客家產業交流平台」為徵選主題, 102年度將以「客庄傳統市場創意改造暨客家產業交流平台建置」為徵選主題,增加客庄傳統市場的改造相關設施工程補助,鼓勵地方政府保留傳統原味精神,注入新意,呈現全新風貌,以提升市場環境品質及活化利用率,促進客庄經濟繁榮。徵選計畫於(101)年8月31日前受理申請,歡迎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11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及69個鄉(鎮、市、區)公所踴躍提案。 詳情請上客家委員會網站(www.hakka.gov.tw)查詢、下載相關申請須知及報名資料(http://www.hakka.gov.tw/dl.asp?fileName=22131025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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