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宜娟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研二生)】
書摘內容:
- 近年來較具權威的一項假設是社會性別的假設;幾乎所有的人類都傾向認為男女的差異是天生、遺傳而天賦的。儘管人們知道是文化建立起我們的生活面貌—從個人的生活空間到經濟或政治制度—但人們較不願意以同理性別這種基本的、假定為生物性的事情。然而我們比較世界上的各種社會時,我們從人類表現出來的性別所看到的巨大差異,確實說明這些差異具有文化性,如同其具有生物性。
- 納札瑞和科普瑟里、感恩節、男人的房子、以性別為基礎的宗教,以及瑪格麗特.米德,作者指出這些例子是由於它們所提出的問題。女人和男人的世界總是分離的?男女總是以權力關係為特色?男人還是女人較常為另一性別的支配者?作者在接下來的部分會繼續討論這些問題?但首先須確認一個基本的、卻常受到忽略的關於性別的區別︰也就是;生物性別與社會性別。
生物性別和社會性別;了解它們的差別
1.性別就如同其他事物—是由文化所形成,我們各自的文化確保我們是這些差異為理所當然,並使我們認為這些差異是天生的、與生俱來的、永遠不變。
2.性別的生物學都是人類建立各種文化的行為、角色、意涵的基礎。個體在生物性別上被視為有生殖力的有機體,而社會性別關乎的是,文化在具有生物性別的個體的一生中,將意義移到身上的方式。
3.社會性別可能變化多端,且不總是符合生物性別:社會性別的分類如「男人」「女人」,並不總是基於生物學。把這些類別理解成同一個連續體的對立兩端可能較好。而代替性別也能理解成連續體上的分布點。然而,社會性別是被定義的,社會性別奠基於人類對文化所定義的位置的創造與維持—他們學習分享、協商與附諸實踐。
社會性別與權力
1.社會性別利基於生物性別,而且分派不同的行為、角色、意義給男性與女性、甚至是替代的身分認同,但設會性別不只這樣,深深與權力與不平等議題相關。
社會性別、不平等、女性主義人類學(1970年代至今)
1.《女性、文化與社會》的作者們已建構出這個觀點:女性的附屬地位似乎是普遍存在的,文化而非生物性要為這個性別不平等負責。--跨文化比較研究的觀點。
2.如果性別不平等是習得的,那它也可以被改變。
3.從1980年代晚期到1990年代,女性主義人類學深入於更複雜與文化特殊的框架內理解社會性別,此框架包括男人、女人、替代性別與種族、階級。此外女性主義人類學已經重新裝置了所有人類學家的思考文化的組成與結構的方式。
回到原點:社會性別、不平等、女性主義人類學的啟示
1.了解社會性別的複雜性能在即極大的程度上擴展我們對文化的全貌理解。意識到社會性別的文化過程,提供我們特數的洞見來面對最基本的文化現象。
2.基本上,女性主義人類學提供我們更深入理解性別不平等的觀點,以及對於行動的號召。已要求地方與國際層次,對於女性與性別議題進行更複雜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