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56期 2012/05/01出刊/ 半月刊

 

 

2012臺北市客家文化競賽『2012閱讀臺北客家』
客家語詩詞、短文徵文活動

【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活動內容

壹、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貳、計畫目的:

一、藉由傳統到創新的理念來推動客語,融合傳統客家生活詞彙與有趣的都市生活對話內容,透過文人的角度觀察臺北的種種面向,以現代客語詩詞、短文的方式呈現,讓人讀了這些作品後,能很快地聯想到都會臺北多元且熱情生動的生活情境。由淺顯易懂的客語詩詞、短文開始,引發學童學習客語的興趣,進而欣賞客家文學之美,漸漸了解客家文化的內涵,並彙整成為一本值得大家欣賞的客語詩文集。

二、今年以「2012閱讀臺北客家」為主題,回顧臺北客家的過往,喚起客家的歷史記憶,延續去年徵文方式,以客語詩詞與短文的方式呈現,期能吸引年輕一輩參與客家文學創作,以開創臺北客家文化更多新的可能。

 

參、計畫內容:依「2012閱讀臺北客家」為主題,透過客語現代詩及短文的形式來描繪多元化的  臺北都會生活及客家風情,參賽者須自定標題,並且註明發音腔調(如:北四縣腔、南四縣腔、海陸腔…)。

競賽組別區分為以下二組:
1.現代詩組:以200字為限。
(每行字數至多不得超過15字,每篇現代詩不得超過15行為限)
2.短文組:以250字為限。

肆、獎金:
首獎  獎金兩萬元 二組各一名
優選  獎金一萬元 二組各五名
佳作  獎金五千元 二組各五名
註:獎金將由等值禮券替代發放。

伍、活動對象:凡對客語文學創作有興趣之一般社會大眾或專家學者,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陸、評審:由本會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評審分初審與決審二階段,若未達評審認定標準,獎項得以從缺,其評審標準如下:
一、初審評分標準:創意40%、詞藻60%。
二、決審評分標準:創意40%、詞藻60%。

柒、計畫期程:
一、公告作品收件期間:101年4月15日至101年5月30日止。
二、評審作業期間:101年6月11日至101年6月28日。
三、評審結果公佈:101年6月30日公佈於官方網站。

捌、實施方法:參賽者請至活動官方網站http://www.tphakka-poem.com.tw下載報名表,列印並填妥後連同授權同意書、參選作品紙本及電子檔(光碟)、參選者之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各一份,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臺北市客家文化競賽-「2012閱讀臺北客家」客語詩詞短文徵文活動」,於活動截止日101年5月30日前掛號郵寄至下列收件單位(擇一)即可,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單位如下:
一、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活動二組 林小姐收
TEL / 02-27026141 分機 / 227
10658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
二、黎歐創意有限公司 徐小姐收
TEL / 03-6585879
30264新竹縣竹北市自強北路50號

玖、注意事項:
一、 參選作品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應為參選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得獎之作品。 
(二) 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作品)。
(三) 無經法院判決確定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
(四) 參選作品須標註客語發音腔調(如北四縣腔、南四縣腔、海陸腔…)及國語語譯,必要時並於特殊字彙附加註解。
二、 參選作品有違反前項各款規定之一者,應不予受理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應無條件繳回已受領之獎金及獎狀。  
三、 入選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由入選者自負法律責任。  
四、 本活動頒發之獎金將依所得稅法扣繳百分之十。  
五、 得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永久無償使用,由主辦單位或其授權之人將該得獎作品於國內重製、散布、編輯、出版,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與數位電視頻道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

資料來源:http://www.tphakka-poem.com.tw/ma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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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單位 /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 發行單位 /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
◆ 榮譽發行人/ 劉振榮校長
◆ 發 行 人/ 羅肇錦院長
◆ 編輯顧問 / 王俐容老師、周錦宏老師、姜貞吟老師孫煒老師、陳秀琪老師、陳定銘老師、張翰璧老師、劉小蘭老師、蔡芬芳老師、鄭曉峰老師、鍾國允老師、羅肇錦老師(依姓氏筆畫排序)
◆ 主   編/ 羅肇錦院長
◆ 編輯助理 / 謝晨馨
◆ 編 輯 群/ 古佳惠、張伊珊、張倩斐、周佳儀、涂正強、彭淑姿、彭賢明、賴亞華、謝晨馨(依姓氏筆畫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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