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51期 2012/02/15出刊/ 半月刊

 

 

2012桐花歌曲創作大賽起跑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月20日止,請大家踴躍報名!

【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一、活動主旨
為發揚客家文化,展現客家創新多元精神,客家委員會特別徵求以「客家」或「桐花」元素,為創作主題或創作意象之歌曲。入選者除可獲頒高額獎金外,亦會收錄於《2012客家桐花祭 桐花歌曲創作專輯》CD及曲譜中,以廣為流傳。
二、徵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中午12點前於網站報名或送達工作小組(臺北市100中正區信義路二段251號5樓,TEL:02-3393-7306),請務必自行確認已確實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資格
不限國籍、年齡,對客家文化有興趣、有想法,喜愛歌曲且有創作能力者;
個人或團體創作均可。
四、創作內容
風格及語言不拘,但為呈現客家文化內涵或桐花浪漫意境,詞曲必須注入客家或桐花元素。(如歌曲中使用客家字為歌詞者,需以「客語漢字」表示,客語漢字之標準,請逕至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http://www.edu.tw/files/download/MANDR/hakka-words.pdf查詢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
五、參賽方式
1.於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填列完成後,連同完整演唱作品等,就下列報名方式擇一辦理
(1)通訊報名:
創作作品之演唱音檔及報名表個別儲存至CD光碟片(一式2份),請連同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需親簽),於期限內送達(2012年2月20日中午12點前,建議以快遞或限時掛號寄送):臺北市100中正區信義路二段251號5樓「2012桐花歌曲創作大賽」工作小組收 (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
(2)線上報名:
將報名表、創作作品上傳(每首歌曲檔案不得超過10MB)至活動官網:www.hakkastar.com.tw,完成線上報名。
2. 每人(團體)參賽作品以3首為限。
3. 參賽報名資料寄出後,請務必自行確認已確實送達工作小組,逾期不予受理。
六、參賽作品形式
1.每首歌曲以3-5分鐘為限,作品須為自行創作。
2.歌曲格式:mp3或wma,檔案名稱請以「創作曲名」標示。
3.歌詞/曲譜格式:word或純文字檔,參賽者並得檢附曲譜供評審委員參考。
4.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單以詞或曲參選者,不列入評選。
5.作品得以獨唱、重唱或合唱等形式呈現,輔以樂器伴奏。
6.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作品)。
七、評選方式
主辦單位將延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兩階段評審,第一階段:初賽以「書面審查」方式評選,第二階段:決賽以「現場演出」方式評選。

八、初賽期程及評選標準

1.日期:2012年2月23日(四)至2月29日(三)
2.初賽評選標準:詞25%、曲25%、創意25%、編曲25%
3.取前25名作品進入決賽(主辦單位有權視參賽人數調整決賽入圍人數)。

九、決賽期程及評選標準

1.決賽入圍名單:2012年3月3日(六),於活動官網公布,不另行通知。
2.決賽日期:2012年3月11日(日)
3.決賽時間:請上活動官網查詢
4.決賽地點:臺北市Y17青少年育樂中心 3F臺北演藝廳
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3樓
6.決賽評選標準:詞30%、曲30%、演唱20%、編曲20%
7.比賽順序:出場順序於比賽當天,各隊派代表1人進行抽籤,未於指定時間到達現場抽籤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十、活動獎項

1.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獎座乙座
2.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獎座乙座
3.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乙座
4.優等(3名)獎金新臺幣各5萬元、獎狀乙紙
5.佳作(6名)獎金新臺幣各3萬元、獎狀乙紙
6.參加桐樂獎:凡報名參賽者,即有機會獲得iPad2/乙臺,共計三名。
*本活動獎項可依決選會議,決議從缺或調整之。
十一、結果揭曉及頒獎
1.決賽結果於2012年3月11日(日)當天公布,並於當日進行頒獎典禮。
2.比賽得獎名單暨參加桐樂獎得獎名單於2012年3月12日(一)公布於活動官網。
十二、注意事項
1.參選作品須為自行創作,限未經發表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全部得獎獎勵外,參賽者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2.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2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3.參選作品不論電子檔案或書信郵寄,請自留底稿,主辦單位不予退件。
4.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執行單位代扣10%稅金,臺灣居住未滿183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需代扣20%稅金。
5.若參賽作品違反徵選辦法相關規定即不予受理,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得獎者應無條件繳回已受領之獎金,並得對得獎者求償已發行之作品專輯修正、發行及銷毀之相關費用。
6.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7.入選者除可獲頒高額獎金外,亦會收錄於「2012客家桐花祭 桐花歌曲創作專輯」CD及曲譜中,以廣為流傳。
8.最新活動消息請隨時注意活動官網之公告,並以官網公告為準,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客家委員會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詳請請參見官網:http://www.hakkastar.com.tw/index.html

資料來源:http://www.hakkastar.com.tw/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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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單位 /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 發行單位 /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
◆ 榮譽發行人/ 劉振榮校長
◆ 發 行 人/ 羅肇錦院長
◆ 編輯顧問 / 王俐容老師、周錦宏老師、姜貞吟老師孫煒老師、陳秀琪老師、陳定銘老師、張翰璧老師、劉小蘭老師、蔡芬芳老師、鄭曉峰老師、鍾國允老師、羅肇錦老師(依姓氏筆畫排序)
◆ 主   編/ 羅肇錦院長
◆ 編輯助理 / 古佳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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