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36期 2011/07/01出刊/ 半月刊

 

 

黃進興〈「分析歷史哲學」的形成與發展〉之閱讀筆記摘要

【文/謝晨馨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研一生)】

 

一、 史家對「歷史哲學」不太贊同。因為傳統歷史理論與史家講究證據、實事求是的精神大不相同。但經過史家的豐碩研究成果後,較具有哲學意識的史家開始審慎的檢討與批評,「當代歷史哲學」漸漸萌芽。當代歷史理論與傳統「玄思歷史哲學」有顯著的差異,表現在主題、方法與概念上。「玄思歷史哲學家」:探求與解答「歷史的終極意義」、「歷史演進的法則」等問題。代表:聖奧古斯丁、黑格爾、馬克思…等。雖然他們的知識風格不同,但是他們的歷史理論特色總歸之與「玄思歷史哲學家」十分恰當。

(一) 以下是分析歷史哲學的內容:
1. 歷史解釋
伯律(J. B. Bury,1861-1972) 的名言「歷史是科學,不少也不多」。象徵科學派的史學巔峰時期。之後由狄爾泰與西南學派(southwest school) 的李克特等,致力於將全部知識化分成兩類範疇─自然科學與人文學。自然科學(natural science)研究對象是外在的物理世界,目的在建立法則,敘述變項之間的關係;人文學(human studies)以人類內在的精神活動為研究領域,描述人文事實的獨特性。因此兩者無相關,這樣的分類也被當時大眾學者所接受。
但1942年,韓培爾(Carl G. Hempel)發表「史學中的通則功能」(The Function of General Laws in History)給予有力的反擊。而這篇文章也與曼德爾保恩(Maurice Mandelllbaum)的「歷史知識的問題」(The problem of Historical Knowledge)一般被視作「分析歷史哲學」的開始。韓氏採取新的角度來解釋歷史究竟是不是科學?他認為如果歷史是科學的分支的話,則歷史解釋與科學解釋,在方法論的理論結構應一致的。也就是說,科學解釋與歷史解釋在方法論的結構上並無二致,不僅在理論上不存有歧異,而且在實際研究上也應該是相同的。除了先行條件外,還要有通則(general laws)才能解釋事實。其中對韓氏意見的態度可以分為下列三類:
●贊成韓氏理論者,例如:納格爾(Ernest Nagel) 、曼德爾保恩(Maurice Mandelbaum)、摩頓.懷特(Morton White)等,原則上對韓氏的意見是相同的。
●對韓氏理論修正者:葛利(W. B. Gallie)、丹托(Arthur Danto)、帕斯模(John Passmore)等,對韓氏提出的理論有所取捨,其中最受歡迎的是威廉˙瑞(William Scriven)的理論。
●持反對意見者:艾能˙都那更(Alan Donagan)、麥可˙施科利恩(Michael Scriven),徹底反駁。
總之,韓氏的認為所有的科學在方法論的結構是一致的,對傳統史學的取向是不滿的。

2. 價值的判斷
價值判斷(value judgment),也就是歷史知識客觀性(objectivity)的問題。史家從事歷史研究應該保持公正的態度。19世紀末,科學派史家認為藉著嚴格的史料批評和解釋,便可以獲得真相。「科學派史學」由於達爾文的學說盛行,助長聲勢,成為當時西方史學的主流。西南學派的學者,開始懷疑科學派史學的妥當性,因此提出史學著名的「歷史相對論」(historical relativism),其命題有二:一是知識的性質,二是價值的問題。前者歷史知識與實事歷史的關係是不能確定的,後者受到整個時代環境,史家的有無意識會做價值判斷。
1938年是「分析歷史哲學」的一個里程碑,因為曼德爾保恩(Maurice Mandelbaum)出版了歷史知識的問題,此書奠定分析歷史哲學的探討方向,同時也是第一本有系統反駁「歷史相對論」的成書。他認為歷史相對論錯誤的預設,把知識的內容與產生知識的環境混淆了,將「術語」(statement)和「判斷」(judgement)視而為一。到今日,歷史相對論已經不適用了,第二層次的歷史相對論是現在討論的核心。

3. 方法論的個體與整體論
分析歷史哲學的問題是「方法論的個體論與整體論」(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 and Holism) 這不僅是史學問題,並是所有社會科學方法的爭執,在於探討解釋內容的實質問題。
(1) 方法論個體論者,一切社會的事實與現象,終究必須藉由參預者的行為、意願與態度才能完全闡釋。
(2) 方法整體論者以批評的個體論者為主,認為在歷史解釋或是關於社會解釋,有時候必須要用社會法則或社會「擬構」去從事解釋工作。例:銀行制度的認識。代表人物有:曼德爾保恩、格納等。
作者提到方法論個體論和整體論,受到不斷論辯的影響,雙方都有修正、補充。以上對分析歷史哲學和玄思歷史哲學的差異:「分析歷史哲學」:重視解析、批評、形式的要求。學者用解析的觀點,探討歷史知識的理論基礎,研究焦點在方法論和認識論的檢討上。強調事實的重要性,目的在於澄清和解析歷史的概念和方法。「玄思歷史哲學」:偏重綜合、玄想、實質的發揮。整個文化現象或是歷史過程的闡述,但得到的結果卻非建基於經驗事實,充其量只能提供一些靈感和遐想,無助於實際歷史研究。
作者再次強調分析歷史哲學,除了強調歷史經驗的重要性,也必須藉由其他專門知識,包含科學哲學、語言哲學等。因為僅靠歷史一學科去探索,往往失以偏概全,無法掌握問題的本質性與相關性。

二、 結論
歷史哲學向來為史家所漠視,但今日理論訓練下為各門知識不能獲缺。作者認為理想的歷史教育,不光只是大量的介紹個別的歷史事實,更應該授與歷史的性質、方法與概念,這方面當代的歷史理論的卻能提供豐富的資料,因此值得適當的重視與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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