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36期 2011/07/01出刊/ 半月刊

 

 

100年客語支援教學人員認證及師資研習

【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壹、 依據:新北市100年國民中小學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委員會工作小組實施計畫辦理。

貳、 目的:
一、 透過本土語言(客家語)教學師資增能研習,提昇本土語言(客家語)教學人員之專業知能。
二、 儲備本土語言(客家語)師資,提高本土語言(客家語)教學品質,並鼓勵全民學習,落實本土語言文化傳承的任務。

參、 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肆、 承辦單位:新北市本土語言客家語輔導團、文林國民小學、丹鳳國民小學。

伍、 協辦單位:雙城國民小學、廣福國民小學、文林國民小學。

陸、 規劃原則:
一、 實用性:課程內容以本土語言系統及文化認識為主,提升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使教學人員可實際應用於課程之中。
二、 功能性:著重以教師為主的研習,遍植本土語言教學的種子,達到語言生活化的目的。
三、 普遍性:編制內教師研習以九大區分四大區域規劃為主,使各區教師能就近參加研習。
四、 統整性:研習課程規劃、講師師資遴聘、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培訓及專業增能研習由教育局統一彙整規劃。

柒、 參加對象:
一、 本土語(客家語)初進階師資培訓研習:
(一) 以本市現職國中、小教師及領有教師證之人員(以編制內教師最優先錄取)為主。
(二) 進階班限已完成36小時初階班研習,並取得研習證書之本市國中、小教師參加(研習時需繳交36小時初階證書影本,正本備驗)。
一、 本土語(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專業增能研習:
(一) 本市擔任客家語教學工作之現職教師。
(二) 具本市核發之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者。
(以上二者,請於研習報名截止日前,填妥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寄至承辦學校報名,郵戳為憑,報到時準備證件正本備驗。)
(三) 其他縣市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請於研習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寄至承辦學校報名,郵戳為憑。依照郵寄順序遞補並通知錄取人員,請於報到時準備證件正本備驗。

捌、 辦理研習地點、時間及課程內容:
一、 研習地點及時間:
(一) 本土語(客家語)初進階師資培訓研習:
研習類別 辦理時間 承辦學校
客家語初階師資培訓研習(36小時) 100年7月4日(一)~100年7月8日(五) 雙城國民小學
客家語進階師資培訓研習(36小時) 100年7月11日(一)~100年7月15日(五) 廣福國民小學
(二) 本土語(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專業增能研習:100年8月22日(一)~100年8月24日(三),共18小時,於文林國民小學辦理。
二、 課程內容:詳如課程表(附件一、二),請各承辦學校於研習前自行與各講師聯繫。

玖、 報名方式:
一、 請承辦學校上網登錄研習訊息,本市欲參加研習之教師,請自行至校務行政系統(http://esa.tpc.edu.tw)登錄報名,依報名順序依序錄取,額滿為止,錄取名單請自行瀏覽承辦學校之網站。
二、 為建置本市教學支援人員人力資料庫,欲報名之本市現職本土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請填妥報名表(附件六)、備妥相關證件、資料影本後,以郵寄方式辦理(請寄至:23842新北市樹林區千歲街59號 文林國小教務處陳喬愈組長啟),郵戳為憑;報到時正本現場驗還,影本由承辦單位留存。
三、 其他縣市欲報名之本土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請逕行下載報名表(附件六),填妥後附上相關資料影本及回郵信封乙個,以郵寄方式報名(郵寄地址:23842新北市樹林區千歲街59號 文林國小教務處陳喬愈組長啟)。
四、 本市之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優先錄取,其他縣市欲報名者於名額未滿時,依報名先後逕行遞補與電話通知,未錄取者將以所附回郵信封寄回報名資料(郵資欠資無法投遞者,請自行負責),保障本市教師研習權益。
五、 請勿重複報名,報名後若無法出席,請主動與承辦學校聯絡,以免影響他人權益,發揮研習資源最大效益。

壹拾、 研習證明:
一、 參加本土語言初進階師資培訓研習者,除撰寫研習心得外,需參與研習檢測(成績達80分以上),經檢核通過者,核發36小時初(進)階研習證書。全程參與未請假者,核發36小時研習時數,研習時數不滿36小時者,核實給予研習時數證明。
二、 參與本土語(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專業增能研習,請假時數未超過2小時(含以上)者,頒予研習證書。

壹拾壹、 預期成效:
一、 協助各校教師專業成長,落實政府教育政策,並有效推展本土語言教育。
二、 透過相互的分享交流,激勵教師共同參與課程研究。
三、 透過研習可以增進教師對語言課程的瞭解,協助教師解決在本土語言教學上的問題。
四、 提昇教師本土語言的能力,增進使用本土語言溝通樂趣。
五、 充分建置資源人才庫,提供各校充裕的師資,使人才培育管道更加流暢。

壹拾貳、 本計畫陳市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下載: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簡章

資料來源:http://www.hakka-affairs.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24581&group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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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 行 人/ 劉振榮院長
◆ 編輯顧問 / 王俐容老師、李世暉老師、周錦宏老師、孫煒老師、陳秀琪老師、陳定銘老師、張翰璧老師、鄭曉峰老師、鍾國允老師、羅肇錦老師(依姓氏筆畫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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