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一、活動目的:
為持續推廣及發展客家大型文化節慶活動,藉以文化地景、戲劇音樂、歲時節慶,及周邊景點等多元主題或有創意及具獨特議題性之在地生活文化與社會互動內涵,打造創意客庄經濟效益;擬透過與各縣(市)政府合作並結合民間活力,甄選12個月具客家文化歷史代表性的節慶活動,朝傳承深化、專業化、品質化等多元特色發展,以達到客家文化扎根,行銷在地文化創意產業特色,帶動客庄觀光之目的。
二、活動執行年度:101年度。
三、補助對象: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立案民間團體單位等。
四、辦理項目:以客家文化內涵、精緻度、在地特色(信仰、節慶、建
築、地景、特殊產業…等)為優先,擇優入選客庄12大節慶活動。
五、受理提案申請期程:即日起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不接受親自送件。請郵寄至「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8樓。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文教處文藝發展科」,務請於信封上註明「2012客庄12大節慶○○月節慶」申請字樣。
六、檢具申請文件(請依計畫書份數分件裝訂):
(一)「2012客庄12大節慶」補助申請書封面12份,(如附件1,分件置於計畫書首頁)。
(二)申辦客庄12大節慶月份活動彙整表12份(參考格式如附件2,分件置於計畫書次頁)。
(三)計畫書一式12份(每份採A4直式橫書,雙面列印、左側騎馬訂,請勿加裝任何塑膠物件,書寫格式如附件3)。
(四)計畫書電子檔光碟1份。
(五)如為立案民間團體(應檢附團體立案登記證書影本乙式12份,分件置於計畫書末頁)。
(六)上開各項文件資料,不論補助與否概不退件。
相關附件下載:
2012客庄12大計畫書
資料來源:http://www.hakka.gov.tw/lp.asp?ctNode=2159&CtUnit=83&BaseDSD=7&mp=2013&p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