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筱茜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研究所研二生)】
二、 文化研究的主要議題
「他者」如何被「再現」
拉岡結合結構主義的精神分析「鏡階理論」(照鏡子經驗)→他者=other=非我
有「我」才有「他」 ;「以我為主」的心理意識
「我」是「擁有權力的主體」=「偉大的他者Other」/
「他者」是「非權力的客體」=「被壓抑的他者other」
「再現」:被別人定義的我 經過他人主觀理解、再定義過並呈現出的自己
例如:中國認為「我Other」是「正統」,其他民族是蠻夷之邦,事實西方列強眼中,中國才是other。具有政治權力的強國將弱國「再現」成「次等人民」的形象,傳播並使其接受,成合理化的控制。
文化研究關心的為「再現的過程」,擔心的是「再現的扭曲」
文化實不宜有優劣之分 例如:美國媒體再現回教徒殘暴的911事件
「知識」與「權力」的關係
文化研究:知識充滿力量,知識是一種權力的形式
後結構主義思想的傅柯:「知識並非真理的反映,權力關係才是知識建構的主軸」
學習特定知識時,認同的是由權力核心所介入的「社會價值」;故「知識」未必客觀中立,因「權力的運作」成熱門「顯學」,例:台灣解嚴後,台灣研究成新興科目
「霸權」與「媒體研究」
1932年葛蘭西(馬克思主義哲學家)提出「霸權」一詞,「在國家、組織或文化上擁有優勢與統治地位的團體」,可說「擁有最多社會與公共資源的團體」例如:媒體、政府機構、歐盟、WTO,構成「菁英階層」掌握多數社會資源,且有「共識」的維護利益,形成與「勞工階級=大眾」對立
→媒體是當代霸權:強勢媒體 例如美國CNN、HBO將意識形態由媒體力量傳播,使弱勢文化認同、接受霸權所定義的知識與真理,而弱勢文化進而消滅的現象;藉「造神運動」塑造符合自己利益的價值與意義,創造利潤。
「意識形態」如何支配大眾
世界的樣貌源自於個人想像:人之所以對世界有不同的想像,並非絕對純粹個人「意見」或「想法」而已,而是大環境及個人經驗交融綜合的結果。經社會化的過程,後天學習的潛移默化,形成符合某種社會規範的生活觀。
18世紀末「意識形態」起源:德哈西1796年提出「意識形態」(Ideology)=「意見的科學」,分析觀念的起源、性質與演變的學問。
→19世紀概念成熟:馬克思賦予「意識形態」在社會科學上的意義,認為「意識形態」藉由思想灌輸的方式,使被統治階級服膺統治階級的價值觀,社會中的階級結構因而被合理化。
→20世紀中意義具體化:阿圖塞提出「意識形態國家機器」概念,認為宗教、學校、家庭、司法、政治制度等具體社會控制系統的功能為塑造符合當權者利益、傳遞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以操縱人們的自我認同與行為。凝聚出「支持統治階級」的共識=「洗腦」成理所當然 例:日本天皇是神
→20世紀80年代統整研究目標:聚焦在付諸「行動」的意識形態上,例如共產主義、資本主義…等實際號召與動員群眾。
「消費主義」興起
18世紀工業革命後,供過於求→資本家賦予商品抽象意義→媒體將商品意義具象化,創造符號價值→「需求」可被創造,消費者消費的其實是一種「感覺」=「品味」=人被商品化
從OO主義到「後」OO主義
現代主義:19世紀末,西方藝術家對啟蒙運動以客觀、科學等「現代性」價值的反省
特色—顛覆傳統、反寫實 = 創新&創意
後現代主義:二次大戰爆發,世界秩序崩解,不再一昧相信理性
特色—反理性、懷疑真理 =對「中心價值」的質疑→「意識流」的興起,重點於作者獨白(主角想法意識)
19世紀末興起思潮:現代主義→意識流文學→結構主義→女性主義→後結構主義→後現代主義→後殖民主義
參考書目:
卡勒著;李平譯,《文化理論》,香港:牛津,1998年。
陳瀅巧,《圖解文化研究》,台北市:易博士文化,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