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鈺婷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研二生)】
透過社會關係,人們可以確認共同參與的立場和風險的分擔,因此也提高集體行動的可能性。從這個角度看來,社會運動也是一組社會關係重新組合,而不是社會關係的斷裂。根據McAdam,McCarthy and Zald的定義,這種促成集體行動參與的正式(社會運動組織)或非正式(事先存在的人際網絡)管道即是動員結構。資源動員論指出,社會運動的參與者並不是一群烏合之眾,而是涉及領導與追隨的預先分工。同事、朋友、同學等關係,都是有助於社會運動的潛在人際網絡,McAdam指出,網絡的重要性是社會運動研究中最能獲得證實的結構之ㄧ。社會運動都是召募一群彼此認識的人,在一個既有的社會情境中發生,而且是透過現存管道傳播的。
資源動員論以經濟學的方式來思考社會運動,在這個類比下,社會運動組織就如同個別的公司,他們忙著向消費者公眾推銷自己的理念產品。在常識看法下,社會運動組織之間的關係是相當複雜的。一方面,社會運動組織有可能相互競逐媒體注意與象徵性的領導權,而且仰賴相同來源的資源供給。但在多數的時候,路線的爭議會形成嚴重的派系傾軋,排除任何合作的可能。造成社會運動組織競爭的原因之ㄧ,在於他們對資源的仰賴。從人口生態學的角度來看,任何組織的數量反映了外在環境的資源供給量。
儘管有資源上的互斥性,社運組織也有可能發展出實質的合作關係!除了這些私底下的交流,聯盟性的社會運動是最值得探討的現象。簡單地說,聯盟運動即是社運組織的資源匯集,以期達到更廣大的動員效果。另外,聯盟運動也帶來了同化的壓力,迫使各個成員組織必須暫時放棄不符合主流價值觀的議題或策略。因此,無論社運組織的關係是競爭或合作,資源的持續而穩定的供給是組織生存的重要關鍵。即使在最需要理念認同的社會運動中,社運組織也需要將意識型態追隨者轉化成為會員,從他們身上汲取必要的資源,Ex︰會費與義務工作時間,否則無法匯集成為一股集體力量。
社會運動的動員結構即是組織與網絡的總和。因此,動員結構的探討一直會學佔有一息之地,研究文獻也有相當程度的累積。在資源動員論看來,社會運動是一種有組織的集體行動,涉及了資源整合、領導分工、談判協商的組織過程。
因此,同一個運動議題的社運組織比較有可能處於競爭狀態,聯盟運動也需要許多物質條件的配合。科層化組織能夠維繫較長期的運動參與,但是卻往往缺乏彈性與創新性格,並不一定是最理想的社運組織形態。事先存在人際網絡的概念點出社會結構的開放性。要求改變社會的運動並不是完全地脫離季有的社會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