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呂欣芸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研二生)】
本文主要是討論「正統父系祖先崇拜」和「異姓祖先崇拜」這兩種祖先崇拜類型。「正統父系祖先崇拜」祭祀的對象是有父系血緣(或收養)關係的祖先,財產也得自這些祖先。由於有血緣關係,祖先的地位就很鞏固,祖先牌位也就名正言順的擺在聽堂上。在有「異姓祖先」的家裡,祭祀異姓祖先是祭拜別人家倒房的祖先,和自己並無真正的血緣關係,它之所以形成是因為婚姻或財產的給予。異姓祖先牌位通常只能擺在護龍、廚房或屋簷下等不顯眼之處。
作者的田野地點在彰化縣埔心鄉埔心村,村中有黃、許、鐘、薛、徐等主要姓氏。本文就公媽牌的祭祀來說明祖先崇拜的類型,共收集了十二的例子,第一個例子是正統父系祭祖的祭祀,其餘十一個例子則是異姓祖先的供俸。文中描述財富和宗族對於祖先崇拜的影響。第一個例子,黃家,在埔心村裡黃家因管理水圳致富,廣致田產,其子又中武舉,宗族繁衍,建立公聽,每年祭祀、辦公,成為一個世系群。黃家有錢財又有宗族組織,在講究門當戶對和宗族力量的約束之下,比較容易維持正統的父系祖先崇拜。其餘十一個例子則是許、鐘、薛等姓,他們曾是黃家的佃農,沒有宗族組織。大多數的家庭是祭祀自己父系的祖先,不過由於貧窮又沒有宗族的約束力,因而附帶條件的婚姻也時常出現,也就附祀異姓公媽牌。可以說父系祖先的祭祀是理想型的祖先崇拜,但是礙於現實環境的逼迫,使他們接受異姓公媽牌。
異姓公媽牌的出現是因為缺乏合法繼承人而隨女兒陪嫁到異姓家中。這些寄居在異姓家中的公媽牌沒有正式的地位,雖然接受祭祀,但祖先的地位沒有完全確立。因此他們便時常作祟,企圖進入正廳提高自己祖先的地位。進一步要求過繼子嗣確立正式組先地位,永保享受子孫祭祀的權利。在這過程中,本家女人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文中異姓祖先作祟的例子都是發生在亡魂本家的女人或家中小孩身上。婦人如遇身體不適或小孩生病很容易聯想到是不是無依靠的祖先在作祟,童乩是村中人,最村中情況很了解,就很容易以異姓公媽作祟來解釋。況且家中婦女要保全本家公媽牌的香火,也有向童乩提示是公媽作祟的可能性。而小孩生病也幾乎是母親去請示神明,因而容易產生同樣的引導效果。至少,目前我們沒有看到異姓公媽牌作祟於成年男人的例子。而作祟的對象是固定的,其誤地是在找一個繼承人。
財富在祖先崇拜的儀式裡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案例三、八、九、十都是因為接受異姓祖先的財產而祭祀異姓公媽牌。「財產」和「祭祀」的互惠關係的建立,也就可以使異姓祖先的地位獲得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