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
一、 依據「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院長遴選辦法」,特公開徵求具前瞻理念、領導協調能力及國際視野之院長人選。
二、 新任院長任期自2011年8月1日起聘,任期三年,得續任一次。
三、 本院現有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客家語文研究所、客家政治經濟研究所、法律與政府研究所、客家研究碩士在職專班、公共事務與族群研究博士學位學程等。
四、 申請者需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2)教授三年以上(至2011年8月1日止)。
(3)具行政工作經歷。
五、 申請者除符合基本條件外,需符合下列積極條件:
(1)學術研究卓有成就。
(2)具規劃及發展學術之行政能力。
(3)對族群事務的推動需有關懷與參與的熱忱。
(4)具國際觀。
六、 凡具備以上資格者,均可自薦或由校內外人士及學術團體推薦。本院備有候選人推(自)薦表,歡迎索取或自網頁下載(網址http://140.115.170.1/Hakkacollege/ )。有意申請者或推薦者請填寫推(自)薦表併同積極條件所述之相關資料、學經歷、著作目錄、治院理念、三位可供諮詢者名單等參考資料,於2011年6月8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收。
地址:320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聯絡電話:03-4227151-33467 / 03-2807488
傳真:03-4276928 E-mail:ncu3050@n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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