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珮菱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政治經濟研究所研一生)】
「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 的精神,就是不管相對人數的多寡、或是政經力量的強弱,每個族群的存在都是至高無上的、每個族群的特色都是獨一無二的、對於社會都有相同的貢獻,因此,不只是要承認少數族群的存在,更要接受其族群的文化特色(施正鋒,2002)。而在台灣這個多元族群存在的環境下,如何讓少數族群覺得制度公平、感到獲得尊重,一直是大家關心的焦點所在。
點閱中華民國總統府(2011)網站上公告之政府對於客家族群的政策理念來看,政府先點出了少數族群存在的困境,再說明已設立專責機關行政院客委會來協助客家族群的發展及文化、語言的傳承,同時,政府也特別強調了對於客家事務所編列之預算比率是逐年增加,更頒布「客家基本法」,欲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的精神,傳承、發揚客家語言文化,建立和諧的族群關係,彰顯出政府重視客家族群基本權利的決心,最後,宣示了客家事務正式邁入法制化時期。其中我們認為值得改進的部分是,政府忽略了陳述成立客家事務專責機關的歷史事實,行政院客委會成立的背後其實是客家族群為了使政府重視客家語言發聲權,媒體近用權走上街頭換來成果。
或許過去台灣的政府會以高壓專制的手段來對待少數族群,但隨著台灣民主化的進程及民智啟迪的現狀看來,政府確實是矯正了過去忽略少數族群的態度,朝向多元族群共存共榮的前景發展,我們應給予政府多些建議,讓政府確實瞭解並掌握民眾的想法及需求;多些空間,讓政府能找到多元族群間「同中存異」、「異中求同」的文化差異整合良方,更重要的是,矯正媒體的角色,媒體扮演的不只是監督政府政策訂定施行的角色,其實更應該是政府多元文化政策的支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