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慧怡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研二生)】
				 
				一、1950、1960年代: 
				1.(法)李維史陀所倡導的結構主義和芮克里夫布朗及其學生所實踐的結構功能主義有緊密的聯繫。 
				  2.區分 
				
                  
                    | 李維史陀
 | 芮克里夫布朗  | 
                  
                    | 將認知結構置於人類思想中,將社會互動視為認知結構的外在表現。  | 研究社會行動的規範  | 
                  
                    | 認為:社會行動表達了由網絡系統與社會群體構成的社會結構。  | 
                
				3.結構主義反對馬怘思主義的理論,人們的信仰與觀念是由其所處的物質環境決定的。 
				二、1960、1970年代: 
				  1.美國的認知人類學發展出一套分析文化結構的方法。 
				  Ex:李維史陀研究親屬關係,象徵交流及自然世界的內在分類。 
				  Ex:德安德拉德(D’Andrade)認為,1950年代計算機語言中人工邏輯的發展,激起了人們在接下來幾十年裡,試圖發現及對人的大腦自然邏輯這一項感興趣。 
				壹、涂爾幹與結構主義起源 
				一、結構主義分析: 
				  1.出現—1903年 
				  2.發表:涂爾幹與莫斯合著的《原始分類》。 
				  3.試圖:重構原始社會存在於人們集體意識中邏輯思維的起源。 
				  4.盧梭提出語言起源的問題: 
				  (1)涂爾幹與莫斯採取與結構主義相反的路徑— 
				  認為:自然界的分類過於複雜,個人心智無法將其塑造,分類是依賴這個內在力量呢? 
				  斷定:最初的分類是集體創造的。 
				  指出:自然界的結構不可能源於對自然的簡單觀察。 
				  對於族與屬(genera)的等級劃分並不是純粹經驗主義的。 
				  結論:社會提供確立自然分類的結構。 
				  二、發展成史特瑞芳(Streholw)、史賓塞、吉倫所記錄的中部澳洲社會形成的路線: 
				  1.視澳大利亞土著社會為遺存下來的最簡單的人類社會。 
				  2.重新建構:氏族圖騰制度。 
				  3.受影響的學者:芮克里夫布朗。 
				  4.假定最早的複合社會形式是包含兩個演變分支單位— 
				  設想: 
				  「偶族」是最早的社會分工,有各自的圖騰標誌。Ex:鷹和烏鴉,雙方是互相對立的。 
				  「婚級」的發展使得每個偶族發生了普遍化,產生了四分(four-fold division)的社會。 
				  事實上—氏族數量比這還要多。 
				  認為—社會分化為許多氏族正是社會發展的第三階段。 
				  論點—在偶族和氏族的層面上可看出,自然分類源自於社會中人的分類。 
				三、涂爾幹與莫斯主張,圖騰制一旦建立起來,即是「反應出反作用的原因」,引起社會差異不斷增加。 
				Ex:澳洲土著社會日益分化為越多的氏族,這可能是對社會形式的哲學反應出的結果,也正是思想制度發展可能成立的原因。 
				1.認為:澳洲中部阿蘭達形成八個分支在內的社會度,而不是歷史記錄中在澳洲東形成的四分制,這正是涂爾幹與莫斯設想發展過程的結果。 
				2.芮克里夫布朗論斷: 
				  阿蘭達的親屬制度是由較早的卡列拉類型發展而來的。 
				  3.北美土著(如祖尼人)社會制度中能夠找到這種發展序列的結果。 
				四、涂爾幹將其著作《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圖騰的分析推向更深入。 
				  1.指出:宗教起源於集體意識的神聖化,要重構宗教的源起必須揭示出人們首次認識到集體意識時的情景。 
				五、涂爾幹認為,僅管土著居民識到了氏族集會時產生的社會潮流,但他們只能借助「象徵」來表達自己的意識。 
				  1.氏族圖騰便充當了象徵。 
				  2.結論:「他們的個體心智是彼此相近的,他們只能通過表達其內心狀態的符號相互交流」。 
				  3.神聖事物是氏族成員互動時所感覺到的集體力量意義的具體認知表現。 
				  4.氏族成員在儀式上祭典圖騰祖先重申了更大的複合社會中的群體認同。 
				  5.作為一個完整體系的社會,要想長存下去有賴於不斷定期地重申各組分支在整體中的位置。 
				  6.每個氏族同某個特定動物標誌之間的聯繫是頗為隨意的。 
				  6.一旦集體意識中建立起一種聯繫,則成為自然而永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