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32期 2011/05/01出刊/ 半月刊

 

 

朝野達共識 客家電視納入公視法

【文╱轉載自客家電視台】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公視法修正草案,經過昨天的朝野協商後,上午朝野立委幾乎沒有任何異議,快速通過條文修正決議,明確將客家電視台,納入公視法規範,對於客家電視邁入公共化,國、民兩黨立委以及客委會等都寄予厚望,認為往後能留住和吸引更多客家傳播人才,為傳承客家文化努力。

  有了昨天的高度共識,一早的審查會,幾乎沒有爭議就通過討論,將「再修正條文第7條第6款」,「所稱電視頻道、應包括客家頻道」,將「頻道」一詞改為「台」,正式確立客家電視台,納入公視法規範中。

  民進黨立委 管碧玲:「客家電視台這次是非常明確,變成公共電視的一台,法律地位,我們剛剛透過協商,條文已經通過。」

  國民黨立委 趙麗雲:「不只是在同個屋簷下而已,是一家人,所以所有的資源,大家要一樣,支付的標準,大家都要平等,這樣看來,我們節目水準的提升,有資源到位,我覺得更有可能。」

  對於客家電視台明確納入公視法,客委會除了表示欣喜,也允諾將繼續支持協助客台,對客台100多位員工而言,工作環境的穩定,亦是深化節目製播的動力,也預期能吸引更多,客家菁英共同打拚。

  客委會副主委 劉東隆:「國家保障的範圍之內,我們客家電視台,可以發揮得比過去更有力,客委會也會在背後做最大的支持。」

  客家電視台副台長 湯昇榮:「對客家電視台的員工來說,他們有更穩定的工作,更穩定的工作繼續做,我想這對整個客家電視台,未來發展會更好,吸引更多優秀的客家青年,一起為客家電視台努力。」

  初審過的再修正條文,賦予客家電視台明確定位,不再屬於附屬頻道,未來納入公廣基金會之內,包括組織營運及預算配置等問題,也將有法源依據,追求合理的分配與發展。

 

資料來源:http://web.pts.org.tw/hak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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