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轉載自客家電視台】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今天針對公視法修正草案,邀請學者專家與公廣媒體舉行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針對公視法修正草案中,未將客家以及原住民族群頻道明確納入條文,與會學者認為將損害族群媒體近用權,除了希望未來修法時,明定設立營運族群頻道外,學者同時也建議將「公共電視法」改為「公共廣播電視法」,讓各頻道人事組織編制以及預算都能合理化正常化,以利族群頻道發展,彰顯多元文化價值。
行政院日前通過的公視法修正草案,在公視董監事會結構和職權上,做出許多調整,但卻忽視了公廣集團下,客家以及原住民兩個族群頻道的明確定位,讓關心修法的學者相當不滿,而在立院舉行的公聽會中,與會的專家學者也質疑公視法修正草案,未清楚將群族頻道納入,定位也不明確。
前公視董事長 鄭同僚:「我覺得這個法,沒有好好去保障(公廣成員),真的讓人失望,我覺得原民、客家、宏觀這個集團的成員,還有華視,應該好好把它照顧在裡面,定位要非常清楚。」
新聞局長 江啟臣:「可以保留一些彈性,我剛剛提到說,那個規模是不會變的,在既有的規模底下,至少是在現在規模底下,我們來做未來的調整。」
早在行政院版本出爐以前,去年年底在野立委就已經提出,公視法的修正版本,其中專章處理客家、原民兩電視台定位,明定兩個族群電視台納入公廣集團,對客家台來說,也將結束長期以來的標案形式,與會人士也建議,在明確設立營運客家族群專屬頻道後,各頻道預算分配應合理化、正常化。
世新大學傳播學院院長 陳清河:「還是給他基本的經費運作,這樣子可能讓這個台(公廣集團),能夠長久的幫這個社會服務。」
客家電視台製作人 吳政龍:「除了在公廣法中,明定各族群頻道的最低保障預算外,集團各頻道的預算分配,應該是在公廣集團的董事會議中討論議決,而不是在法律條文中明定。」
此外學者希望以公廣法取代公視法,並讓旗下所屬媒體能夠有獨立運作的空間,以彰顯多元文化,讓公廣集團有效發揮公共媒體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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