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一、研習目的:提供海外客家鄉親及學習客家美食料理人員進修管 道,俾利於海外推廣客家美食。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視本案招標作業完成後之得標廠商而定)。
四、預定研習時間:2011年7月11日至7月22日及7月25日至8月5日,兩梯次各計12天(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五、主要課程:
(一)基本烹調觀念、衛生管理、器具使用、客家料理、客家常用食材之介紹及傳統客家料理、現代創意客家料理技術學習實作等課程。
(二)臺灣客家聚落參訪,並於當地客家餐廳觀摩及品嘗客家料理。
六、研習及住宿地點:(視本案招標作業完成後之得標廠商而定)。
七、招收對象及人數:僑居海外之客家鄉親及有意學習客家美食料理之人員,預計招收100人(1梯次50人)。
八、費用負擔方式:
(一)主辦單位負擔學員研習期間之學雜費、保險費、膳宿費及集體活動、交通、行政等費用(以承辦單位安排之內容為限)。
(二)學員自理僑居地往返臺灣來回機票費。
九、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1年6月12日止。
(二)請就近至我駐外館處報名。報名表件請至前述單位索取,或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www.hakka.gov.tw)/首頁/最新消息逕行下載。
(三)報名表件請以正楷據實填寫或繕打,俾供製印學員通訊錄及研習證書之用,並請於簽名處親簽,送各駐外館處報名。
十、其他:
(一)上課時數達(含)總研習時數90﹪者,頒發中英文結業證書。
(二)如不克參加研習時,務請於開班前10天通知駐外館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知主辦單位,以免浪費資源。
(三)研習期間主辦單位為學員投保新臺幣400萬元之意外險,及新臺幣40萬元之意外醫療險。另,研習期間學員如有個人疾病醫療,或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應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附件下載:
2011海外客家美食料理研習班招生簡章
2011海外客家美食料理研習班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