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26期 2011/02/01出刊/ 半月刊

 

 

客基法滿週年 檢視民間落實現況

【文╱轉載自客家電視台】

 

  客基法滿週年,台北市、新北市已有多位里長使用客語作為公事語言,並且也有越來越多的學校與客委會配合推廣客語教學,里長與民間客家團體希望客基法不要只是個框架,更應落實在社區中各種資源與補助也應具體化,讓客家事務的推動更加順暢。

  新北市新莊區信義里長吳秋桂,用客語廣播的方式向社區民眾問好,也落實客家基本法中推動客語成為公事語言的精神,吳秋桂說台北縣改制後,區長及里長成為社區間推動客家事務關鍵的角色之一。

  新北市新莊區里長 吳秋桂:「要我們的區長去客委會,替我們爭取(經費),像可以配合的就是去我們的活動中心,學校不然就要向區長說,要栽培我們這些里長,讓我們學客家話。」

  部分客家團體則反應,客語教學在學校中推動,可以看出較具體成果,但是除了學校體系外,由民間自發性組成的客家團體,則缺乏實際補助以及規畫相關客語學習課程。

  台北市客家扶輪青年服務團團長 邱郁婷:「甚至說是一個課程,讓我們更有一個方向,推動我們內部去做實習或者是去執行,我覺得這個對我們來說,比較有助益。」

  另外客語老師也依自身經驗表示,大部分19歲以下的青少年,對客語仍相當陌生,客基法應明文規範在校的客語相關課程,讓語言透過教育體系向下扎根。

  客語老師 江紹田:「客家基本法,主要的針對對象我覺得青少年,至少要19歲以下,19歲以上你跟他談這些東西,他會覺得這個有談跟沒談一樣。」

  現在不論是在捷運站還是鐵路局都會聽到以客家話作為公事語言的廣播,學校也與客委會合作推廣客語教學,但民間團體及基層里長卻更希望,應將各種推廣客家事務的資源與補助具體化,不要讓客基法只成為一個框架,更應落實在社區中,營造更好的客語生活環境。

 

資料來源:http://web.pts.org.tw/hak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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