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淳妤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政治經濟研究所研一生)】
有鑑於台灣當前對於「客家產業」之稱呼越來越多樣化,除了客家產業之外,還有「客家特色產業」、「客家文化產業」、「客家文化創意產業」等名詞,從字面上去了解看似雷同,但是主要內涵以及其所指涉的範圍大小則是有其差異的,因此學生就目前對客家產業之認識作簡要的定義如下:
一、 客家產業
以「客家」作為號召,內容與客家相關的各種產業,如同一般產業的模式,主要是讓「客家」也可以在經濟網絡的邏輯之中運作,因此它可能重視經濟價值大於文化價值。
二、 客家特色產業
以能夠展現客家特色為主要標的,在每一種產業(商品)大項當中尋找、定位出最具客家特色的部份,或是直接將某一種具有客家特色的產業歸類於其中,或是客家人居住區原本就具有的地方產業。而內容則是從客家人特殊的生活方式與智慧、客家人聚居的客家庄、客家飲食風尚等方面發展出來。
三、 客家文化產業
以客家文化為主要內容的產業,範圍從客家的人文理念與思想,到客家人生活週遭的技藝和客家生活方式通通包括在內。且包含了完整的產業聯結鏈(生產→販賣→服務) ,更強調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獨特性,文化傳統、地方社區的特殊性,尤其是產業當中所被賦予的精神價值內涵。
四、 客家文化創意產業
將客家傳統文化再設計、包裝(文化產業化),或是將客家文化做為產業加值的資源(產業文化化),重建商品形式,並加強經營管理與行銷,借用商業概念和經營模式,進行客家文化的再詮釋,此時的文化價值可能已經超越了經濟價值。除此之外,還要建構在創意的層面之上,以及透過智慧財產權的運用,傳遞客家文化的社會意義,創造財富和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