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嘉興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政治經濟研究所研一生)】
客家基本法第一條:『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精神,傳承與發揚客家語言、文化,繁榮客庄文化產業,推動客家事務,保障客家族群集體權益,建立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特制定本法。』
客家基本法第二條:『本法用詞 ,定義如下:
一、客家人:指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
二、客家族群:指客家人所組成之群體。
三、客語:指臺灣通行之四縣、海陸、大埔、饒平、詔安等客家腔調,及獨立保存於各地區之習慣用語或因加入現代語彙而呈現之各種客家腔調。
四、客家人口:指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就客家人所為之人口調查統計結果。
五、客家事務:指與客家族群有關之公共事務。』
客家基本法很明確的指出了客家人需要擁有客家血緣或是客家淵源,而客家族群是由客家人所組成的群體。也就是一種相對狹義的概念。我們可以從各種不同的角度來切入族群這個單字。
從生物學上,族群的基本定義是: 「一群生活在同一地區的同種類的生物個體」。
也就是從「界門綱目科屬種」的種去下定義。只要身為同一種生物,能夠繁殖下一代,我們就稱他為族群。
族群在民族學中指地理上靠近,語言上相近,血統同源,文化同源的一些民族的集合體。
人類社會中的族群(英語:Ethnic group或ethnicity,也稱作人群或民族)是指一群基於血緣或世係而相互認同的群體Smith 1987。
從以上的定義去看,大多數的定義都有兩個字『血緣』。而人類自己定義的種族,和生物學上卻又不同。人類到底是否歸類在生物,有人覺得是也有人覺得不是。不是的那一派覺得人類是特別的,有思考能力的。所以從廣義的定義去看,其實人類都算是同一種種族,但是卻又從外貌去細分了更多的種族,黑人,白人,黃種人,但是從混血兒可以繁殖下一代就可以知道,其實人類是沒有差別的。
但是我覺得人類是一種很特別的生物,我們喜歡去找差異性,並且加以排斥。白人的優越種族論,或是中國稱外族為蠻夷,都是特別的例子。
最後,是不是客家人必須要有很明確的定義,必須是有血緣,地緣上的關係,才可以說是客家人。至於客家族群,只要愛客家,讓大家知道是愛客家的,被承認,被包容,我想這就可以讓自己成為客家族群的一份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