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20期 2010/11/01出刊/ 半月刊

 

 

園區選址有瑕疵 監院糾正客委會

【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客委會規畫在六堆和苗栗,興建兩座國家級的客家文化園區,而且在民國100年度的預算中,還編列了12.9億,以維持南北兩大園區的營運,而就在這個月14日,苗栗園區「願景館」開幕同一天,監察院通過監委高鳳仙的提案,認定客家文化中心苗栗園區,在當年興建時未依規定程序選址,同時又在環境影響評估差異分析,未通過之前發包興建願景館,導致浪費公帑,對客委會提出糾正,客委會方面則回應表示,將在收到監察院,正式的糾正案文後做妥適處理。

  上星期客家文化中心,苗栗園區願景館才剛開幕,客委會也同時宣布,苗栗園區目前進度已達65%,並預計在明年10月10日完工,但就在一方盛大慶祝之時,當天監察委員高鳳仙卻指出,客委會未依規定程序,選定園區地點,並已開始著手興建,對此糾正客委會先斬後奏。

  監察委員 高鳳仙:「客委會按照規定,它應該要重新再評估說,這個七十份段到底是不是最好的一個設置地點,但它沒有這麼做,它就繼續用這七十份段來規畫。」

  糾正案文中指出4點缺失,其中包含苗栗園區,未依規定選址,園區規畫作業紊亂,且環評未過卻已發包動工,浪費公帑,以及客委會借調籌備處人力,導致客家文化中心執行績效不彰。

  面對監委洋洋灑灑的四點糾正,客委會表示,興建客家文化中心是延續性的政策,但會尊重監察院的糾正,至於改善的方向,有待詳讀糾正文件過後再做決定。


資料來源:http://web.pts.org.tw/hak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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