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18期 2010/10/01出刊/ 半月刊

 

 

推國家語言發展法 盼族語獲保障

【文╱轉載自客家電視台】

 

  公部門近年來,積極地推動母語教學,讓各個族群語言,都能夠平等被對待,但是學者表示,目前國家的語言政策,還是獨尊俗稱「國語」華語,也呼籲朝野立委,能夠盡快通過躺了2年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讓每個族群的語言,都能夠得到法律的保障。

  從前說母語會被罰,但現在不管在捷運上、火車上、還是教室裡,走到哪裡,都可以聽到親切的鄉音,也是政府近年來,推動族群語言平等的成果,雖然各族群語言,已經成為公事語言的一部分,但在法律上還是缺乏保障。

  在民國97年初,行政院曾經提出國家語言發展法,當中消除了國語和方言的差別,明定華語、客家話、河洛話、原住民話、甚至連手語,都是國家語言的範疇,送進立院一讀付委後,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裡卻躺到現在,朝野最主要的爭議,還是對「國語」認知的不同。

  國民黨立委 趙麗雲:「在時間上在地理上,沒有隔閡的有一種共同語言,但是要平等,我們包括少數,我們比較少數的客家話,也要得到很有系統的保存保護。」

  民進黨立委 黃淑英:「華語本來就很多種,客家話也是華語的一種,嚴格上應該說北京話,或是客家話,或是台語,哪一個語言,都可以作為我們國家的語言,或是三個都是我國家的語言,我覺得是可以大家來討論的。」

  而學者認為從日治時期開始,台灣獨尊「國語」100多年,造成不少其他族群語言嚴重流失,語言平等法正是一帖止血劑,也呼籲執政者,國家各族群語言的平等,不只是民間的努力,公部門更是責無旁貸。

  東華大學教授 施正鋒:「那個裡面客家話和原住民語言,甚至閩南話是弱勢的,被支配的語言,它沒有對他有一個,所謂的公平發展的機會,當然國家要更多的付出預算,等等法律去鼓勵,我想這是一個該有所謂的正義,有一個政治哲學家,叫做羅斯,他講說什麼是正義,什麼叫公平,當一個弱勢族群他覺得是公平的時候,就是公平。」

  學者也建議,政府可以仿效國外,由最高行政機關設置族群語言委員會,從上到下落實族群語言的推動,讓語言平等不再只是個口號。


資料來源:http://web.pts.org.tw/hak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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