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18期 2010/10/01出刊/ 半月刊

 

 

第四屆中國梅州國際客家山歌節

【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一、活動宗旨
傳承客家文化,促進全球客家地區交流,達成文化扎根之目的。

二、活動組織
1、主辦:第四屆客家山歌旅遊節組委會
2、承辦:台灣德暐多媒體有限公司

三、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99年10月6日止

四、報名方式

  1. 網路報名:7229475.com.tw(關鍵字搜尋客家妹
  2. 通訊報名:苗栗縣銅鑼郵局15號信箱
  3. 咨詢電話:037-229475
  4. 苗栗縣中華電信各營業處所可簡章索取現場報名

五、選拔時間

  1. 初賽:99年10月10日08:30~12:00
  2. 複賽:99年10月10日14:00~17:30

六、選拔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國立苗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中正堂)

七、活動說明:
1.分賽區複賽各選拔2名選手進入全球決賽(台灣區入選2名,獎金各:新台幣伍千元)。
2.全球決賽(預定12月7日前完成)
3.比賽分類、形式、內容
分組: 1、幼苗組(幼兒、小學生)
2、新秀組(大中專、中學學生)
比賽形式:獨唱、對唱、小組唱、表演唱等;
內容:以演唱原腔客家山歌、新編客家山歌等。
4. 決賽(室內,建議市電視臺錄播或直播):
參賽選手抽籤決定出場順序。評委現場打分。從高分算起,前若干名為“客家山歌新秀金獎”、“ 客家山歌幼苗金獎”獲得者,後若干名為“客家山歌新秀銀獎”、“客家山歌幼苗銀獎”獲得者。
“客家山歌新秀、幼苗演唱表演賽”在客家山歌旅遊節開幕前15天,先進行集中比賽,決出獎項。
5. 獎項設置
獲獎者獲得由梅州市人民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人民幣)
(一)客家山歌新秀金獎10名,獎金2000元;
(二)客家山歌新秀銀獎15名,獎金1000元;
(三)客家山歌幼苗金獎10名,獎金1000元;
(四)客家山歌幼苗銀獎15名,獎金500元;
6. 評獎機構
客家山歌旅遊節組委會設“客家山歌新秀、幼苗演唱表演賽”評獎委員會,評委會由著名山歌大師、著名音樂家、著名歌唱家、著名表演藝術家組成,具體名單(略)。

 

附件下載:
1. 山歌新秀台灣選拔賽簡章與報名表
2. 客家妹台灣選拔賽簡章與報名表
3. 2010第一屆全球客家流行音樂金曲榜
資料來源:http://www.hakka.gov.tw/ct.asp?xItem=94943&ctNode=2160&mp=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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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贊助單位 /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 發行單位 /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
◆ 榮譽發行人/ 蔣偉寧校長
◆ 發 行 人/ 江明修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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