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14期 2010/08/01出刊/ 半月刊

 

 

中央大學客家學分班招生簡章

【文╱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

 

一、目的︰
  本學院強調以社會科學方法論進行客家研究,並提出和諧多元族群關係之公民社會論述為宗旨,期盼帶動國內外客家學術研究風氣,俾建構一科際整合的「客家學」。


二、授課課程與上課地點(每門課三學分)︰


課程名稱

授課老師

授課時間

上課地點

研究方法

客家學院江明修院長

星期二晚間6-9點

工程五館三言堂
(B105)

客家文化專題

客語所羅肇錦所長

星期一晚間6-9點

工程五館三言堂
(B105)

客家社區治理與公民社會

客政所陳定銘所長

星期三晚間6-9點

工程五館三言堂
(B105)

 

 

 

 

 

 


三、招生人數︰每班三十人。
(未達十人則不開班,若人數額滿以報名先後次序為準)

四、招生對象︰
  凡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學院,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具有報考研究所同等學力資格者。

五、學分抵免︰擬抵免客家研究碩士在職專班課程。

六、課程費用︰
  1.每人每門課程費用為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每學分5000)。
  2.每門課程可單獨報名。

七、報名日期︰
  一律通訊報名:民國99年6月21日(星期一)至9月10日(星期五)
  (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八、報名方式︰
1.繳費金額(不含通行證)請參照下表。


應 劃 撥 金 額

一科

二科

三科

學分費(每學分5000元)+報名費(200元)
+郵局手續費(20元)

15,220

30,220

45,220

2.學費一律以郵政劃撥辦理(請先至郵局劃撥繳費,戶名:國立中央大學招生專戶;帳號:19197118;請在背面通訊欄請註明報名之客家研碩學分班班別與姓名)。
3.若欲辦理汽機車臨時通行證,可將通行證費用與學分費使用同一張劃撥單。(參見臨 時汽(機)車通行證申請表)
4.備齊報名表(含照片兩張)、郵局收據影本、學歷證件影本郵寄至本班辦理報名。
5.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6.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九、退費規定︰
學員因故辦理退費時,學員因故辦理退費時,須憑繳費收據送交營管所辦理相關手續。

本學分班之退費規定如下:
1.學員如在上課前申請退費者,可退還繳交費用的五分之四。
2.凡在開課後一週內申請退費者,可退還繳交費用的二分之一。
3.開課一週以後,不論任何原因,概不退費。
4.該班若因招生人數不足,經本班主動通知後,可憑原繳費收據辦理退費。
5.請學員謹慎存取收據,若因人數不足而必須退費時,需憑收據方得辦理,若不慎遺失,每張收據補發之工本費為新台幣一百元。

十、附則︰
1.相關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前郵寄至客家研究碩士在職專班。
2.入學第一週應繳驗學歷證件正本,如所繳證件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一經查明,即予退學。該違規事件如在結業之後發生,則勒令繳還並註銷其學分證明。
3.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
4.本招生準則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教育法令及本校相關章則辦理。
5.學員因故無法上課時,須事前向所辦與老師請假。

 

附件下載:中大客家學分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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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行單位 /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
◆ 榮譽發行人/ 蔣偉寧校長
◆ 發 行 人/ 江明修院長
◆ 編輯顧問 / 王俐容老師、李世暉老師、周錦宏老師、孫煒老師、張翰璧老師、陳定銘老師、陳秀琪老師、羅肇錦老師、鄭曉峰老師(依照姓氏筆畫)
◆ 主   編/ 江明修院長
◆ 編輯助理 / 陳巧媚
◆ 編 輯 群/ 涂政強、彭淑姿、彭淑鈴、呂欣芸、梁素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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