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申佩芝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研究所研二生)】
題目:品評客家詩歌是否該跳脫情感意象
研討會名稱:台灣客語暨原住民語語文教育學術研討會
發表時間:99年4月17日
論文摘要:
無庸置疑地,客家詩歌屬客家文學中篇幅較小的範疇,論及形式方面的章句字數和內容方面的情感成分都是淺顯易懂,為一般人所熟知的一種文類。當然,以較為狹隘的面向來看,這是保守的定義,如果把面向放大,將詩與歌各自獨立成為文學,文學二分,就是開放的定義。
除了人物與景物,些許詩歌作品也以時間為主軸,分別配上人物和景物,如此才能表現文學作品中以情襯景、以景襯情、情景交融的意象。意象必須經由情感顯現,文學作品才具價值與意義,物象必須透過人物與景觀相互依託,詩歌意境才能徹底傳播,播散至人心,形塑感染力。
「象」本身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主觀而言,想像和虛擬的成分較多,即為「意象」,這是作者將情感投注在物象;客觀而言,偏向實體,較能引起作者和讀者的共鳴,這是「物象」較集中趨勢的定義。 倘若從另一角度觀,可知劉勰《文心雕龍》論及詩思有三種過程,即「取思」、「生思」、「感思」,其義分別為擷取物象,藝術創造,以及使意象引起共鳴。
與情感相悖離者即是理智。雖然情感在客家文本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能夠有效地感動人心,達到讀者與作者對話的效益,但情感意味太濃厚,全然無理智的文學作品似乎又無法產生吸引力,於是,本文區別數類,分析除了情感面,也就是純感性的作品之外,蘊含些許理智成分的情感,情感與理智分庭抗禮,理智與情感相互依存,甚至是情感小於理智的類屬,以上這幾種項目,跳脫意象後,「物象」到底有著怎麼樣的影響,物象與意象相交結,具有何種力量。
其次,欲從客家詩歌文本,不僅從詩的角度,也從歌的角度,分別探究其類別,討論客家文學與客語文學的歸屬關係。試圖釐清客家詩和客語詩之間以及客家歌和客語歌究竟有何差異,是該以語言為核心,將詩與歌置於天秤的兩端,還是該以意識形態為主,將詩與歌同時列入文學,這是本文將要處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