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
一、目的︰本學院強調以社會科學方法論進行客家研究,並提出和諧多元族群關係之公民社會論述為宗旨,期盼帶動國內外客家學術研究風氣,俾建構一科際整合的「客家學」。
二、授課課程與上課地點(每門課三學分)︰
課程名稱 |
授課老師 |
授課時間 |
上課地點 |
研究方法 |
客家學院江明修院長 |
星期二晚間6-9點 |
工程五館三言堂
(B105) |
客家文化專題 |
客語所羅肇錦所長 |
星期一晚間6-9點 |
工程五館三言堂
(B105) |
客家社區治理與公民社會 |
客政所陳定銘所長 |
星期三晚間6-9點 |
工程五館三言堂
(B105) |
三、招生人數︰每班三十人。
(未達十人則不開班,若人數額滿以報名先後次序為準)
四、招生對象︰凡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
學院,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具有報考研究所同等學力資格者。
五、學分抵免︰擬抵免客家研究碩士在職專班課程。
六、課程費用︰
1.每人每門課程費用為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每學分5000)。
2.每門課程可單獨報名。
七、報名日期︰
一律通訊報名:民國99年6月21日(星期一)至9月10日(星期五)
(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八、報名方式︰
1.繳費金額(不含通行證)請參照下表。
應 劃 撥 金 額 |
一科 |
二科 |
三科 |
學分費(每學分5000元)+報名費(200元)
+郵局手續費(20元) |
15,220 |
30,220 |
45,220 |
2.學費一律以郵政劃撥辦理(請先至郵局劃撥繳費,戶名:國立中央大學招生專戶;帳號:19197118;請在背面通訊欄請註明報名之客家研碩學分班班別與姓名)。
3.若欲辦理汽機車臨時通行證,可將通行證費用與學分費使用同一張劃撥單。(參見臨 時汽(機)車通行證申請表)
4.備齊報名表(含照片兩張)、郵局收據影本、學歷證件影本郵寄至本班辦理報名。
5.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6.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九、退費規定︰
學員因故辦理退費時,學員因故辦理退費時,須憑繳費收據送交營管所辦理相關手續。
本學分班之退費規定如下:
1.學員如在上課前申請退費者,可退還繳交費用的五分之四。
2.凡在開課後一週內申請退費者,可退還繳交費用的二分之一。
3.開課一週以後,不論任何原因,概不退費。
4.該班若因招生人數不足,經本班主動通知後,可憑原繳費收據辦理退費。
5.請學員謹慎存取收據,若因人數不足而必須退費時,需憑收據方得辦理,若不慎遺失,每張收據補發之工本費為新台幣一百元。
十、附則︰
1.相關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前郵寄至客家研究碩士在職專班。
2.入學第一週應繳驗學歷證件正本,如所繳證件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一經查明,即予退學。該違規事件如在結業之後發生,則勒令繳還並註銷其學分證明。
3.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
4.本招生準則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教育法令及本校相關章則辦理。
5.學員因故無法上課時,須事前向所辦與老師請假。
附件下載:中央大學客家學分班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