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110期 2010/06/01出刊/ 半月刊

 

 

涂爾幹、牟斯,《原始分類》。 讀後感

【文╱江沐家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研二生)】

 

一、作者簡介
   艾彌爾.涂爾幹(Émile Durkheim, 1858-1917) 是法國猶太裔社會學家、人類學家,與卡爾.馬克思及馬克斯.韋伯並列為社會學的三大奠基人,《社會學年鑒》創刊人,法國首位社會學教授。涂爾幹的主要思想集中於四部巨著:《社會分工論》(1893)、《社會學方法的規則》(1895)、《自殺論》(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這些也是社會學研究的基礎著作。作為現代社會學的開拓者,涂爾幹一生出版了大量關於教育、宗教、自殺、法律和犯罪的論文和專著,為社會學的規範化和科學化奠定了堅實基礎,為社會學被確立為獨立學科的地位做出了巨大貢獻。

  牟斯(Marcel Mauss, 1872-1950)是法國社會學大師涂爾幹(Emile Durkheim)的外甥及門下高徒,被認為是法國人類學傳統的創始者。他協助涂爾幹創辦《社會學年鑒》,在涂爾幹1917年逝世後,他承擔起編輯、完稿與出版其遺稿的重任。牟斯及他的同事(例如Henri Hubert與Robert Hertz)著墨於民族誌與文獻學,以分析尚未如同歐洲國家一般被「階層化」的社會。牟斯的兩部作品特別具有持久的關聯性:《禮物》(The Gift),這是一本探討交換與相互關係(reciprocity,或譯互惠)的作品,並引發許多後續著作;以及他的赫胥黎演說,討論人觀(the notion of the person),這是第一本以跨文化角度,討論人觀與自我觀的比較研究作品。

二、文章摘要
   《原始分類》1963年英譯本序論舉出了對此書的重新重視,批判書中邏輯、方法等方面的錯誤,大多是作者依其先驗的假定作推論,而未能舉出真正的案例或推理過程來證明其觀點,像是其假定的社會分類與符號分類間的因果關係無邏輯上的必然性、其對集體表現的研究實是處理人類心靈能力的研究,甚至有些例子的推論只是純粹臆斷,因而產生許多推論與證據性的問題。但也肯定此書開展了對分類體系的研究領域、並轉向對人類思維與社會生活的基礎性研究。

  《原始分類》書中透過對澳洲分類類型的研究,指出透過胞族、姻族、氏族等社會組織形式為原則建構的分類系統,包含世上的萬物並規範了人們的生活,人們的分類系統其實就是社會組織的投射,其他澳洲及美洲印地安人以氏族作為區分的圖騰社會分類體系也符合其體系,甚至由氏族分類擴展到空間/方位、顏色、時間的區分等,其中存在著許多變動的中間狀況,但其基本原則仍然一致。中國文化與占卜相關的觀念體系像是八個分區(八卦)、五大要素(五行)及天干地支等,也是其宇宙觀的分類體系;各社會的神話基本上也是一種分類。作者認為分類體系的外在形式與內在相連關係皆源於社會,人們的情感與集體心靈正是產生分類的動機,事物間的情感親和性就是分類的依據,而日後的科學分類則顯示出個體反思逐漸取代社會情感的發展過程。

三、閱讀心得
   《原始分類》是涂爾幹與牟斯的重要著作,也呈現了涂爾幹後來《宗教生活的基本生活形式》書中許多早期的理論觀點。透過分析澳洲原住民的分類觀念,比擬為與氏族社會、圖騰相關,因而塑造了社會生活的各種規範,提出了社會分類源於社會組織的觀點,並認為分類與圖騰的關係可擴展至各地的圖騰社會中、是為一普遍的原則。書中的推論相當精彩、並試圖呈現此分類系統的各個面相,但就像英譯本序論提及的其論述往往有先入為主的觀點,推論的證據也不夠充足,實為可惜之處。

  然而透過分類系統作為研究一個社會的切入點,可以分析當地人的宇宙觀與生活模式等,也是另一種貼近當地文化的方式,而這也有賴於充分的民族誌資料的累積,以及正確理解當地人的觀點始可達成。比較有趣的是書中舉的中國例子,除了用八個分區、五大要素等來分類,似乎也隱喻了這些分類系統與圖騰社會的氏族分類的共通特質,但中國社會分類是否真有此特性似乎仍待探究。筆者聯想若進一步延伸到風水觀念,風水講究天時、地利、人和,以及各種地形走向與水流向配合,是否也能應用分類體系的觀念來分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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