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委會】
99年度第2次申請「客語薪傳師傳習計畫」,受理期限至民國99年5月31日止,歡迎通過認定之客語薪傳師踴躍申請。本會訂於99年8月22日辦理客語能力初級考試及預定於11月辦理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考試,請客語薪傳師及早規劃相關課程。
為廣開客語學堂,透過補助辦理客語薪傳師傳習計畫,整合客語薪傳師、家庭、學校及社區的力量,傳習客家語言、文學、戲劇及歌謠,並以19歲以下為主要傳習對象。99年度第1次業核定85位薪傳師,辦理客語薪傳師傳習計畫開設120班,並依本會「推動客語薪傳師傳習督導評核要點」,規劃辦理督導訪視作業,將訪視結果納入日後補助之參考。透過制度化的推動,使學習客語變得生活化,也更深入家庭及社區領域,讓客語學堂遍地開花,以營造客語全方位學習之環境。本會就推動績優之客語薪傳師,業訂定獎勵辦法,建立核發獎勵金制度。
本會為符合電子e化及響應節能減碳,業建置客語薪傳師網站( http://master.hakka.gov.tw/mp.asp?mp=1),並於5月7日開放線上申請,歡迎符合前項資格者逕至網站辦理線上申請作業,若有任何疑問,請洽02-87894567轉729、756。
資料來源:
http://www.hakka.gov.tw/ct.asp?xItem=78128&ctNode=2159&mp=2013&ps=1